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请求市政府明确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的请示》(龙交办〔2013〕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龙岩汇通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请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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