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梅花山保护区管理局:
造林绿化是生态建设的基础,为加快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70.61万亩(详见附件),包括:⑴造林绿化18.61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建设7.363万亩,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道路植树绿化,以及“二沿一环”(沿路、沿江、环城)屏障造林绿化,重点抓好2530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人工造林更新11.247万亩,重点抓好7.81万亩不炼山造林、0.35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5.667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⑵森林抚育20万亩。⑶封山育林32万亩。⑷建设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1个。
职责分工,山上造林绿化和绿色村镇由林业部门负责,城市绿色由住建部门负责,绿色通道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各县(市、区)要尽快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任务分解情况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市绿化委员会备案。
二、强化措施
一要落实林地。重点抓好“四绿”工程建设用地,对房前屋后、路旁、水旁等地块,现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宜林荒山,要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二要备好苗木。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测算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做好苗木的调剂和订购。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推广使用,对“二沿一环”林分修复造林和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凡符合《2015年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闽绿委〔2014〕11号)规定的苗木规格要求的,全部采用本地达标的乡土阔叶树苗木,以提高造林成活率;对部分容器苗苗源困难,且能在2月底以前完成种植的,可采用土球移栽苗上山,但土球直径应不小于地径的5至7倍,在运输、上山过程中注意保护土球不松散,存放时遇到雨天要加盖薄膜。三要落实资金。各县(市、区)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确保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森林资源补偿费用于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
三、科学造林
一要坚持适地适树。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要根据立地条件选择造林树种,对立地条件比较差的林地,要通过整地、施肥、树种混交、土壤管理等措施改良林木生长环境,使其成活、成林、成材。二要坚持早造林。按照苗木栽植的季节要求,抢抓造林时节,及时完成造林任务,确保造林实效。三要坚持高标准、高规格造林。认真落实《2015年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严把造林质量关,对造林的每道工序逐一进行验收,坚持造林质量管理贯穿于造林全过程,确保造林质量。
四、加强督查
根据林事季节,要求各地在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2015年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工作;1月20前完成工程队的招(投)标和苗木的定购工作;2月底前完成土球或裸根阔叶树苗的造林;3月底前完成容器阔叶树苗和杉木大田苗造林;4月底前完成马尾松容器苗造林。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造林绿化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元宵节后,市绿委、市林业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2015年龙岩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2015年龙岩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docx
http://xxgk.longyan.gov.cn/szfbgs/zfxxgkml/23/201501/P0201501153851781899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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