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梅花山保护区管理局:

造林绿化是生态建设的基础,是建设美丽龙岩的重要内容。2014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在资金投入上由分散向集中转变的新形势,在工作目标上由数量扩张向注重质量和实效上转变,呈现出“重点突出,区位重要,质量要求高,造林时间紧”等特点。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抓实今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69.43万亩,包括:造林绿化11.93万亩(“四绿”工程建设6.35万亩,人工造林更新5.58万亩);森林抚育14.5万亩;封山育林43万亩;建设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2个(各县、市、区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见附件)。

二、抓好工作落实

(一)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分工,山上造林绿化和绿色村镇由市林业局负责,绿色城市由市住建局负责,绿色通道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除外)。

(二)落实林地。各县(市、区)要尽快将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重点落实好“四绿”工程建设用地,对现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宜林荒山,要逐块落实,及时造林。

(三)落实好苗木。根据造林作业设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按适地适树要求及时做好苗木的调剂和订购,严把种苗质量关,确保备早、备足、备好苗木。

(四)落实好造林业主。根据不同造林类型,确定造林业主,并对造林业主开展造林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协助造林业主把好造林各环节的质量关,确保造林绿化取得实效。

(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和绿色通道造林,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和技术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绿色村庄”建设须按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闽绿委〔2014〕1号文件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突出科学造林

(一)坚持适地适树。根据造林地的立地条件选择造林树种,对立地条件比较差的林地,要通过整地、施肥、树种混交、土壤管理等措施改变造林地的生长环境,使其实现成活、成林、成材。

(二)提倡近自然方式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要通过补植、套种等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

(三)在非林地绿化上,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四)坚持高标准、高规格造林。按省林业厅制定的《2014年全省造林绿化美化方案》要求,开展高标准、高规格造林,同时严把造林质量关,根据造林作业设计要求,对造林的每道工序逐一进行验收,使造林质量管理贯穿于造林全过程,确保造林质量。

四、加强督查检查

根据林事季节,要求各县(市、区)在1月15日前完成2014年造林绿化作业设计工作;1月底前完成工程队的招(投)标和苗木的定购工作;2月底前完成土球或裸根阔叶树苗的造林;3月底前完成容器阔叶树苗和杉木大田苗造林;4月底前完成马尾松容器苗造林。

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时间和质量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办法,加大辖区内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元宵节后,市绿委、市林业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

附件:1.2014年龙岩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2.2014年福建省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龙政办〔2014〕26号附件1、2.doc

http://xxgk.longyan.gov.cn/szfbgs/zfxxgkml/30/201403/P02014030553366022096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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