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龙政办〔2011〕170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监管,稳定住房价格,保障居民住房需求,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11〕4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设部门牵头、国土、税务、银监、人行、物价、财政、统计、房管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动,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1〕111号)文件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任务。
二、切实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一是加大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力度。按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前2年平均供应量的要求,2011年全市计划供应房地产用地1199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662亩,其中中心城市计划供应房地产用地290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81亩。今年1~6月份,全市房地产用地供应469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17亩,仅分别完成供应计划的39%和48%,必须切实加大土地供应量,以保证住房供应。
二是扎实开展已供未建房地产项目用地清理工作。由市国土部门牵头,市规划局、建设局配合,对已供未建房地产项目逐个进行清理,“促开工、促投资、促上市”,督促用地、施工单位抓紧建设,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如期开盘销售。截止目前,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有:体育公园一号、凤凰城二期、香榭景园、龙门综合楼、南中旭日新城、泰阳·活力城、御龙首府、龙腾·宏泰帝景、金盛·天马明珠、龙腾登高、泰成·壹号公馆、幸福公馆、中瑞尚城等,应促其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集中统一出让的规定,统一供地条件,规范交易流程,坚持净地出让,避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积极尝试在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新模式。
四是完善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制度。继续实行经营性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制度,按经营性开发地块出让起始价的10—20%收取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按约定开发建设的进度严格监管。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推出预售。确保清华御景、国际商贸中心、南中旭日新城、西湖人家、非凡SOHO、厦鑫博士园、龙腾明珠二、三期、依云水岸、晟源家年华、晟龙豪庭三期、塔泉二期、金都锦苑等12个项目今年下半年陆续开盘,向市场提供4854套商品住房(具体项目详见附表);督促商品房建设工程滞后项目加快进度,由建设部门牵头,规划、国土等部门配合,对违规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并进行相应处罚。
二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捂盘惜售行为。从前一阶段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公示内容上不够规范,有个别楼盘涉嫌存在捂盘惜售现象。房管部门牵头,工商、物价等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对中心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恶意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违规行为。对违规销售,扰乱市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同时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我市土地竞买活动。
三是加强预售许可批后监管,健全商品房销售现场巡查制度。加强商品房预(销)售跟踪监管,不定期地对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严厉查处炒买炒卖、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行为。对取得预售许可,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可售房源一次性公开销售、有房不售或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采取暂停预售、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记入信用档案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同时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我市土地竞买活动。
四是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完善资金监管机制,规范门店现场信息公示及《二手房买卖合同》条款的内容,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的监管。房管部门牵头,工商、物价等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以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为重点的房地产经纪市场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约谈其公司法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
五是规范明码标价制度。新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项目,预售方案必须明确每套商品住房的预售价格。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由开发企业补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检〔2011〕190号)要求,在销售现场公示全部房源及销售价格,并实行一套(单元)一标。物价部门应重点检查房地产企业是否做到在销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时,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罚。
四、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根据省里要求,今年中心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任务9940套/户,其中廉租住房290套、经济适用住房1680套、公共租赁房1890套、限价商品住房2880套,新增廉租住房补贴300户,同时开展各类棚户区改造2900户。为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国土部门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的要求;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要确保按时交房;建设部门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租售制度,对已具备租售条件的,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公开配售,做到方便申请、规范操作、及时保障,确保公平、公正。
五、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房管部门要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将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开发建设单位资质、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等信息,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
二是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投资力度,由房管局牵头,着手建立市级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平台,确保今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全市包括各县(市)即时查询个人住房信息。
以上事项由市建设局牵头检查落实,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表:
2011年下半年拟上市销售商品房项目一览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套数
预计开盘
时间
1
清华御景
南城贮木场A地块
住宅59000平方米,861套;
12月份
2
国际商贸中心
龙岩大道西侧
商业153000平方米,896套
10月份
3
南中旭日新城
龙厦铁路安置地剩余地块B地块
住宅60000平方米,800套
12月份
4
西湖人家
人民路北侧,西客站西侧
住宅23283平方米,262套;
商业4200.5平方米
12月份
5
非凡SOHO
南环路南侧,东山中路东侧
住宅13000平方米,200套;
商业3900平方米
12月份
6
厦鑫博士园
莲东北路东侧
住宅45000平方米,450套
11月份
7
龙腾明珠二、三期
中城龙腾北路6号
住宅90000平方米,1000套;
商业5200平方米
10至12月份
8
依云水岸
小溪路
住宅36000平方米,400套;
商业7400平方米
8月份
9
晟源家年华
西陂镇龙腾中路
住宅22000平方米,252套;
10月份
10
晟龙豪庭三期
曹溪镇曹溪路(检察院旁)
住宅23000平方米,258套;
商业3000平方米
8月份
11
塔泉二期
西安南路5号
住宅13000平方米,140套;
商业830平方米
8月份
12
金都锦苑
龙腾路与西陂路交叉口
住宅14000平方米,231套
9月份
合计
住宅39.83万平方米,4854套;
商业17.75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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