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建立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政办〔201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定的通知》(闽政办〔2011〕8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
1.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加大蔬菜、畜禽、水产品供应基地建设;加快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保障农资生产供应。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供销社、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
2.稳定农副产品供应。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商品市场供应;完善主副食品储备;抓好粮食市场调控工作;保障重大节日市场供应。研究解决“菜篮子”、“米袋子”主要商品产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
1.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大价格监测频次,密切跟踪粮、油、肉、鱼、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煤炭、柴油、石油液化气、化肥、水泥、钢材等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
2.加大对价格上涨较多商品的价格巡查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价格上涨问题,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必要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工商局
3.积极稳妥实施价格改革和调控。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把握好调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力,完善配套措施,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
(三)强化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对“菜篮子”主要产品安全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巡查。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2.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工商局
3.健全价格监管制度。完善价格成本监审机制,强化成本管理;贯彻国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585号),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工商局
(四)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1.编制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确定联动机制启动和中止临界条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市统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密切关注、准确测算价格上涨对当地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及时启动和中止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加强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统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
4.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时发放失业保险临时补贴资金。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物价局)
5.按照联动机制的补助办法和标准,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补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
6.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五)引导价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发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引导媒体重点报道国家和省确定的价格调控监管措施,正确报道价格形势,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
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发改委(物价局)、经贸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粮食局、供销社、市政府新闻办、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市发改委(物价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人事调整变动,由该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自然递补,不另发文。
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市发改委(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物价局局长兼任。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市场价格调控会议分为三个层次:联席会议、专项组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物价局)召集,成员单位成员参加,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政策建议、组织全面督查活动、讨论向市政府汇报的重大问题等。
专项组工作会议。根据所研究的事项和部门职责,不定期召开。由牵头部门召集,涉及工作的相关部门参加。
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主要通报有关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办公室制度
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起草、编印相关文件,汇总各部门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汇总整理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动态,编发简报;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以及文件收发、会议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有关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应当同时抄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办公室;部署工作、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情况,除按现行渠道正常发布外,应当同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新闻宣传制度
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发布价格数据信息和组织价格调控监管相关工作发布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时,须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附件: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龙岩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吴振华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赖才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明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黄锦泰市经贸委副主任
林小洪市教育局副局长
钟格兰市民政局副局长
邱思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苏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卢启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饶华昌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广祥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达炘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调研员
邓盈生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王维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邝接源市统计局副局长
范启有市粮食局副局长
姜乃煌市供销社副主任
简雄恒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顺昌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副队长
罗天庆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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