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夷新区武夷山东站、芹口、西岸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夷新区武夷山东站、芹口、西岸-邵口部、固县片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南政综〔2014〕130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武夷新区武夷山东站、芹口、西岸-邵口部、固县片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南政综〔2014〕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发挥地价的杠杆作用,促进土地市场的平衡、健康发展,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武夷新区土地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我市组织对武夷新区武夷山东站、芹口、西岸-邵口部、固县片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测算和制定,经2014年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和制定后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作如下通知:
一、本基准地价严格遵循《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进行。
二、本基准地价可作为该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价格的评估依据,可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税费、土地增值的计算参考依据和政府制订管理及投资决策依据。
三、同一级别土地价格调整幅度,是指在基准地价内涵下宗地微观区位及个别因素波动范围,原则上在修正系数范围之内可作适当调整。
四、本方案所指土地为熟地,即地块及其所在区域具备或基本具备“五通一平”开发建设条件。
五、本基准地价测算的容积率标准为:商服1.6、住宅1.6、工矿仓储1.0。
六、本基准地价不得直接作为土地交易和抵押的价格,凡土地交易价格应按宗地地价另行评估确定。
七、本基准地价及土地级别随社会经济发展呈动态变化,今后定期修订、公布。
八、因武夷新区定级范围界限描述性地名、路名尚未经过地名制定单位向社会正式公布,本次基准地价级别范围以本次配套基准地价级别图范围为准,图纸可向武夷新区管委会申请查询。
九、原建阳市已公布的基准地价范围与本次公布的范围如有重叠或交叉部分,以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准,原公布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十、本《通知》从2014年7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武夷新区(武夷山东站、芹口、西岸-邵口部、固县)基准地价表
2、其他地类基准地价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武夷新区(武夷山东站、芹口、西岸-邵口部、固县)基准地价表
片区名称
土地级别
商服
住宅
工矿仓储
元/㎡
万元/亩
修正幅度
元/㎡
万元/亩
修正幅度
元/㎡
万元/亩
修正幅度
武夷山东站
一级
1245
83.00
±12%
780
52.00
±10%
106
7.07
0~+15%
二级
825
55.00
±10%
630
42.00
±8%
三级
570
38.00
±8%
525
35.00
±6%
芹口
一级
552
36.80
±12%
456
30.40
±10%
106
7.07
0~+15%
二级
455
30.33
±10%
390
26.00
±8%
三级
388
25.87
±8%
330
22.00
±6%
西岸-邵口部
一级
546
36.40
±12%
450
30.00
±10%
106
7.07
0~+15%
二级
450
30.00
±10%
387
25.80
±8%
三级
388
25.87
±8%
330
22.00
±6%
固县
一级
430
28.67
±10%
344
22.93
±10%
106
7.07
0~+15%
二级
368
24.53
±8%
300
20.00
±8%
附件2
其他地类基准地价表
土地用途
参照基准地价类型
参照
比例
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商服用地
0.80
其他商服用地,殡葬用地
0.65
营利性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营利性敬老院、养老院和福利中心用地,营利性停车场用地
0.55
别墅用地
住宅用地
1.50
交通运输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军事、监教所、宗教用地,经营性的风景区用地,公园与绿地,经营性的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如供水、排水、供气、电力、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1.00
物流用地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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