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4-2030)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4-2030)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提高我市对气候变化、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为国民经济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气象保障,宁德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宁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4-2030)》,并通过了省、市相关部门专家的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宁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4-2030)》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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