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督导评估核查组关于对福安市“教育强市”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核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督导评估核查组关于对福安市“教育强市”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核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督导评估核查组关于对福安市“教育强市”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核查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
宁政文〔2013〕125号
福安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教育督导评估核查组《关于对福安市“教育强市”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核查情况反馈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积极整改,并做好迎接“教育强市”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省级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2日
关于对福安市“教育强市”暨“县域义务教育
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核查情况反馈意见
宁德市教育督导评估核查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精神,宁德市教育督导评估核查组于2013年3月25日至29日对福安市实施“教育强市”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开展市级核查评估。核查组深入到2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7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福安市财政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进行核查验证,并召开两场座谈会,查阅了文档资料,核实了有关数字。现将核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核查结果
(一)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规定,经核查、公示,福安市“教育强市”工作总评得分933.5分,且否决项目全部达标,达到申报省级验收标准。
(二)根据《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闽政教督〔2012〕13号)规定,经核查、公示,福安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总评得分94.9分,达到申报省级验收标准。
二、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党政重视,措施有力,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福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要议事日程。委托北京大学课题组编制完成《福安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初稿)》,出台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和宁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2012年9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教育强市”动员大会,2012年10月分别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强市”工作,制定《福安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市委市政府将“教育强市创建年”列入“五个年”活动,制定《福安市“教育强市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在政府主导下,全市上下形成了对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极大地推动了“教育强市”的创建工作。
(二)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为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福安市认真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拨款比例,2012年按全市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6%核拨继续教育经费443万元。能适当增加寄宿制及小规模学校的公用经费,从2010年开始,对学生数500人以下的法人学校按500人予以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同时还将小学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800元。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外资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新出台的土地出让金净收入10%用于教育的政策得到落实,三年来共投入12636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三)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福安市委、市政府把改善办学条件作为实现教育发展、提升教育水平的重点来抓,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分期分批改造农村寄宿制小学40所、中心小学21所、初中校18所;大力实施校安工程,投入资金1.06亿元,43个项目9万平方米面积的校安工程全面竣工;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通过省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在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远教工程的基础上,2012年投入600万元,建设信息化“班班通”工程,逐步实现全市城乡中小学信息资源共享。
(四)完善管理,落实待遇,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福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提高教师待遇,完善管理机制,增加农村“特岗教师”补助,特岗教师每人每月补助金提高至300元,对三个边远山区乡镇教师每人每年发放取暖补贴费400元;近三年来,千方百计为1500多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解决职称聘任问题;清退在编不在岗教师150多人,补充新教师379人,缓解了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重视进修学校建设,2010年通过“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验收;强化骨干教师培养,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2012年公开竞聘9名中小学副校长,充实校长队伍;努力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建立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提升教师队伍的素养和水平。
(五)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管理,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福安市政府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创新管理为动力,开展学校“结盟重建”、组建“教育集团”、推广“小片区”管理模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7所普通高中全部实现省优质达标学校,职业教育步入良性发展,学前教育保持领先地位,特殊教育成效明显,成人教育扎实开展。各类教育明显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科学制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教育局和学校两级监控网络,形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新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使教育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开展课改实验、创新课程文化、营造校园文化、创建特色学校和书香校园等方面特色明显。学校安全工作得到落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活动成效明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额巩固工作不容乐观,虽然全市初中年辍学率在3%以下,但个别学校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偏高。
(二)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总量超编和结构性缺编的矛盾依然存在;由于有的学校音、体、美、心理健康等学科专任学科教师的不足,课程计划难以很好地落实。
(三)城区、部分集镇公办小学和幼儿园布点、容量不足,存在超大规模学校(幼儿园)和大班额现象。部分农村中小学功能室不足,卫生室不符合规范,实验仪器种类不齐、数量不足,个别学校仍有低标准校舍,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比较简陋,存在无证民办幼儿园现象。
(四)城市教育附加费2012年投入教育比例较低,仅为79.91%,导致滚存结余数较大,达到1089万元;投入职业教育的比例为20.53%,达不到30%的要求;2012年土地出让金还有858万元未下拨。
(五)部分学校应试教育氛围浓厚,校长的教育理念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与现代教育理念有一定的差距。
四、整改建议
(一)继续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乡镇政府仍要继续强化工作的力度,完善、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初中巩固率。
(二)要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师资结构变化和学校的需求,做好教师的预测和补充计划,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矛盾,保证国家课程计划得到落实。
(三)要立足长远,优化教育布局调整。加快福安一中、老区中学新校区建设,合理规划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做好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加大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增加教仪设备投入,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加强对校舍安全排查力度,做好校舍安全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城市教育附加费管理使用,要避免留下过大的滚存结余,要按规定比例投入职业教育;2012年土地出让金未下拨的部分应尽快予以核拨。
(五)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挖掘和提炼学校精神,强化学校内部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形成学校办学特色。深化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创新力度,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新课改,加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效地提高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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