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CG挂-2014-002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文号:莆政土〔2014〕129号
颁布日期:2014-06-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CG挂-2014-002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14〕129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城厢区CG挂-2014-002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4〕14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城厢区2012年度第六、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第六批次用地面积59287.24平方米、第七批次用地面积63385.62平方米),宗地编号:CG挂-2014-002号,面积122672.86平方米(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地块为食品制造业用地类别,项目建设、生产须符合环保要求和现行的产业政策,投资强度须达1600万元/公顷,出让规划条件按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城住建函[2014]19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该地块以净地有偿挂牌出让,出让的起始价按照不低于该地段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基准地价标准(18万元/亩)原则确定。上述地价含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补偿费、管理费、开发费等。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由城厢区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7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