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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简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土地审批手续的函
|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简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土地审批手续的函
(厦国土房函〔2009〕159号)
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厦建房〔2009〕122号),鉴于加装电梯的老旧住宅须在原住宅产权红线内,且因加装电梯后新增产权面积作为本梯号的全体业主共有,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为简化手续,方便业主,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不必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增加建筑面积免收增容地价。
三、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ΟΟ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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