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社关于厦门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厦府办〔2010〕244号
颁布日期:2010-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社关于厦门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0〕244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全省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20号)精神,有效提高我市农村综合维修服务能力和水平,拉动我市农村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社制定的《厦门市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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