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关于2010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厦府办〔2010〕73号
颁布日期:2010-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关于2010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0〕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制定的《厦门市2010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2010年全民义务植树

与城乡绿化工作意见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实质性推进海西建设的关键一年。我市绿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以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打造国内一流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行“身边增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注重城市绿化与乡村绿化协调发展,突出抓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着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促进我市城乡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总体目标任务是:完成义务植树劳动工日70万个;推动岛内岛外一体化建设,新增园林绿地700公顷,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万亩。

一、具体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扩大国土绿化面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全社会要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在新的形势下,要不断丰富和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推动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的开展。今年要继续贯彻《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暂行)》,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认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认建认养绿地、认养古树名木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等绿色文明公益活动,进一步拓宽义务植树领域,掀起全社会爱绿、护绿、兴绿的热潮。

市级的义务植树基地设在坂头林场,规划面积1770亩,建设内容有绿化美化改造、步道建设及休憩设施建设,拟在2010年-2015年分期分批进行建设。绿化美化改造主要是在现有林分基础上,通过合理规划分区,按区进行绿化美化:一是对1024亩疏林地进行劈杂、挖大穴,补植观花、观果、彩叶植物与鸟嗜植物、引蝶植物,增加生物多样性和森林景观;二是对已进行生态风景林建设的区域557亩,以锄草抚育和施肥管理为主,提高林木生长速度,尽快呈现森林的景观效果;三是在规划的步道两侧建设防火林带189亩。从今年起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任务的重点是建设坂头林场义务植树基地,有条件的单位可认建认养一片林地,按规划进行补植、抚育、建设步道及休憩设施。年认养经费达2万元以上、连续认养年限5年以上的,可结合单位生态文明建设设立认养标志牌。认建认养单位出资投劳完成的工作量可抵当年的义务植树任务。

各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全民义务植树的有效载体,做好五个结合:与部门绿化、单位绿化相结合,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和营区、校园、庭院等绿化;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相结合,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建设、景观建设结合,在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与管护中发挥义务植树的作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农民在房前屋后、河旁湖旁、渠边路边开展植树活动,改变村容村貌,履行植树义务;与社区绿化相结合,提倡社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绿化活动,不断增加和巩固社区绿化成果。

各区、市直单位的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指标详见附件1。

(二)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

为保证“十一五”园林绿化规划指标的完成,并为“十二五”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年计划新增园林绿地700公顷。主要任务是:

1.公共绿地建设190公顷。为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今年公共绿地建设的重点仍然在岛外。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09〕8号要求,为提升地块品质,对于周边规划有公园绿地的地块,原则上要求待公园绿地开工建设后才能组织挂牌出让。各区要对照《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厦门市绿线控制规划》,结合片区开发和土地出让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公园绿地建设。

今年思明区完善山地公园建设,结合旧城改造推进社区公园建设;湖里区继续完善仙岳公园、湖里公园、薛岭山公园建设外,结合社区和旧村改造建设社区公园;集美区启动建设宁宝公园、北部新城区中央公园,开展北部郊野公园(天马山体育公园)规划建设;海沧区积极推进大屏山山地公园建设,完善海沧湾公园及市民广场公园建设;同安区新建凤岗公园,续建颂园,改造双溪公园,推动西山、梅山等山地公园建设;翔安区建设翔安隧道隧顶公园、汇景新城社区公园,启动后山岩山地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完善“森林人家”等郊野公园建设。

2.道路绿地建设92公顷。主要项目有环东海域片区C地块道路配套绿化、文兴路(县黄路-双涵北路)、集美北大道(中州路-天马山路)、翔安大道二期道路两侧绿化带,以及岛内的仙岳路东段、环岛干道、成功大道等三条主干道两侧绿化景观工程,岛外火炬(翔安)产业区下潭尾北片区环境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内安路、乐安路、黎安路、塔埔路和窗东路等主干道及两侧规划绿化带,以及“绿包村”道路绿化等。各区市政道路配套绿化项目有:集美区北部新城区横二路、纵一路、侨英路、乐天路、文华路北段及文滨路西段;海沧区中浦路、东兴路、兴业路等市政道路绿地;同安区同安工业园内道路等。

3.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建设114公顷。重点是在建的五缘湾片区、观音山片区、湖边水库片区、环东海域片区、杏林湾片区以及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的工业园区等配套绿化建设。

4.防护绿地及风景林地264公顷。防护绿地建设重点是:厦门(新)站片区铁路南侧防护绿地,环东海域防护林带,杏林湾海岸防风林带。风景林地建设主要是同安的大轮山、梅山、西山,集美的天马山,海沧的京口岩山、蔡尖尾山、大平山,翔安的香山、后山岩等。继续搞好岛内林相改造的幼林抚育工作,使林相改造工程尽快呈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

5.生产绿地40公顷。为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大规格绿化苗木的需求,计划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建设苗木基地,由市市政园林局和市公路局分别建设,争取年内建成40公顷。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三)造林绿化工作

2010年生态风景林建设任务10073亩,其中集美区2200亩,海沧区1388亩,同安区3300亩,翔安区3185亩。工程建设总投资1599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61万元,各区配套538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分布在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社区,后溪镇英村村、岩内村、许庄村、黄地村、新村村,第二农场,灌口镇东辉村、田头村;海沧区蔡尖尾山、太平山、慈济东宫;同安区竹坝农场,凤南农场,五显镇安炉村,新民镇虎头山、蔡宅村,莲花镇云埔村、莲花村、内田村,小坪林场,祥溪林场;翔安区新圩镇金柄村、古宅村,大帽山农场。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绿化宣传活动力度,完善和落实绿化目标责任制

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总目标,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工作。要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和公益性,宣传普及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知识,弘扬生态道德,大兴爱绿、植绿、护绿的新风尚。通过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不断增强生态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年度绿化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指标。今年有关绿化的绩效考核项目除新增绿地完成指标外,义务植树、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地的日常考评成绩等项目也列入考核项目。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建设项目及管护责任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二)进一步丰富新形势下全民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的义务植树活动,要充分体现改革和创新精神,以新理念、新办法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深入开展,在实现形式上求突破、求发展。

完善义务植树基地规划,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切实提高绿化成效。除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相关劳动外,还应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适龄公民以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保护、社区绿地养护、绿化宣传、农村房前屋后植树、培育苗木或花卉、林木管护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使更多的适龄公民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增进群众参与绿化建设的责任感、荣誉感和成就感。

建立健全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市直单位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

市绿化办、各区绿化办负责结合当前绿化工作的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义务植树劳动,发送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各单位可选择直接参加劳动、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和认建认养等形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对直接组织义务植树劳动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工日8元的标准,以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完成。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好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手续。认建认养林木绿地的单位或个人,其捐资额或投工量可折算和抵扣当年义务植树法定任务。

(三)继续推进垂直绿化和城市节点彩化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味和效果

垂直绿化占地少,既充分利用了空间,提高了城市绿化量、绿化覆盖率,增强了绿化的立体效果,又通过美化光秃的墙面、土坡等提高了环境质量。要在前几年推广阳台绿化、垂直绿化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工作,推动重点路段、重要节点的护坡、围墙、高架桥、人行天桥等进行垂直绿化,进一步城市景观。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绿地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分期分批进行垂直绿化,种植攀援植物,以增加绿视率,提升景观效果。

通过创建道路绿化示范路段,城市节点彩化改造,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品味和效果。今年重点抓好人民会堂、会展中心、厦门机场广场和湖滨北路等十一条城市主干道节点的彩化改造。

(四)加强社区公园建设和森林公园建设

社区公园是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最密切相关的一类公园绿地。开展社区公园建设或改造,在给市民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的同时,可提供一个休闲、健身的好去处,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要按照"统一规划,逐年实施,以块为主,市区共建"的工作思路,依托已有的社区建设基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稳步推进,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生态良好、景观优美、植物多样、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推进社区公园建设;要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多元投入的新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公园建设。

为扎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林业、市政园林等部门要吸取各地森林公园建设的优点,结合我市实际,充实我市森林公园建设内容,突出我市特色。

(五)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

继续开展“种植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结合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精品意识,高起点高标准地规划建设一批绿化精品村。开展农户庭院和四旁植树绿化,环村庄风景林和农田林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把古树名木保护与依托古树建设休闲绿地结合起来,将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与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乡村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拓展空间,加强示范,形成特色。

(六)大力开展“身边增绿”活动

搞好身边增绿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要继续开展绿化进社区、绿化进学校、绿化进军营、绿化进工业园区等“身边增绿”活动,以身边增绿为突破口抓好部门绿化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推动部门绿化工作深入开展。市直各单位要抓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庭院绿化美化,积极参与坂头林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积极创建“花园式单位”;铁路、交通、公路、水利等部门要继续抓好绿色通道建设,做好厦门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以及水库、河渠溪流两岸绿化工作;城建部门要抓好城区绿化美化工作,不断开拓新的绿化空间,创新搞好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绿荫停车场绿化等有效形式;教育部门要继续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扎实推进校园绿化工作;驻厦部队抓好营区绿化,做好军事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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