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清府办〔2015〕26号
颁布日期:2015-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六届第114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附件: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总体实施方案.doc

http://www.gdqy.gov.cn/gdqy/202sfbwj/201505/94985f984e024b48a0a0fa1519f6bd7a/files/9fe03550420d4a7bbaf7956c0db4a98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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