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市生态文明村评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浮市生态文明村评定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云府办〔2013〕41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云浮市生态文明村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生态文明村评定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云浮市生态文明村评定办法
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文明富裕幸福新农村,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关于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的意见》(云委发〔2013〕1号)和《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委办〔2013〕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2013—2015年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的自然村。
二、评定标准
按照云委办〔2013〕7号文件确定的《云浮市生态文明村建设指导指标(2013-2015年)》(共20项),通过细化评分的办法,评定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
根据生态文明村标准,考评得分在60分至79分为合格等次,80分到89分为良好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
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每年在优秀等次的生态文明村中,按得分高低,选取当年创建总数的10%评定为市生态文明示范村。优秀等次不足当年创建总数10%的,以优秀等次实际自然村数评定为市生态文明示范村。当年未评定为市生态文明示范村的,可在下一年度再次申报,申报自然村数相应计入当年创建总数计算评定比例。
三、评审实施
(一)市生态文明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二)考评小组由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考评按年度进行,建成一批考评一批,由创建单位在当年底前提出考评申请,次年3月份前县(市、区)级完成县级考评,4月至5月进行市级考评。评定采用实地考核、查阅资料、走访村民、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考评程序。
1.自评。各创建单位对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进行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填写《云浮市生态文明村建设考评表》(详见附表,可使用A3纸自行复印,套装内页),逐级申报。
2.县考核。县(市、区、园区)生态办对自然村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生态办。
3.市评定。市生态办对申报评定为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示范村的自然村,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复核,提出评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四、考评结果
被评定为良好以上等次生态文明村的自然村,由市政府通报表扬;
被评定为生态文明示范村的自然村,实行跟踪管理一年。复评达标的,由市政府给予授牌表彰和每村1万元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由市农业局(市生态办)负责解释。
附表:
云浮市生态文明村建设
考评表
建设单位:××县(市、区)××镇××村委××自然村
负责人:联系电话:
挂点干部:所在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
云浮市生态文明村评分表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加分
自评分
县审核分
市审定分
1、主导产业(5分)
村有主导产业或主导产品。
3
建立一村一品的生态经济模式,种植业达到30亩以上规模。(规模50亩以上加1分,有品牌加1分)
2
2
2、专业合作社
建立1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入社率15%以上。(入社率30%以上加1分)
4
1
3、节约资源(3分)
节约使用土地资源,没出现未批先用或少批多占耕地以及乱采滥挖等现象。
2
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山塘、水库、水源涵养林管护较好。
1
4、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分)
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
(使用沼气率30%以上加1分)。
2
1
5、农民收入(6分)
农民收入逐年稳步增加。
(位列全镇前3位加2分)
3
2
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目标。
3
6、文化生活(5分)
有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有篮球场加1分,有固定健身器材加1分)
2
2
广播电视“户户通”。
2
有宣传专栏或墙报开展科普宣传。
1
7、社会保障(5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
2
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99%。
(覆盖率达100%以上加1分)
3
1
8、村庄规划(5分)
有村庄总体发展规划。
(有详细规编书加1分)
2
1
有村庄建设规划图。
3
9、村道建设(5分)
村道硬底化60%以上,交通便利畅通。(硬底化超90%加1分)
3
1
道路两旁植树栽花美化绿化。
2
10、环境卫生(8分)
村容村貌整洁、干净。
2
无严重破、损、残建筑物,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率达到80%以上。(改造率90%以上加1分)
2
1
10、环境卫生(8分)
卫生户厕普及率50%以上。
(卫生户厕普及率超80%加1分)
2
1
300人以上的村庄要有一座符合无害化卫生要求的公厕。
1
实行畜禽圈养,人居与畜禽养殖分离。
1
11、垃圾处理(7分)
户有垃圾桶,村有垃圾屋和保洁员。
2
定时收集、清运处理,清运率100%。
2
无害化处理90%以上。
1
资源化利用率60%以上。
1
建立卫生保洁机制。
1
12、污水治理(7分)
实现雨污分流。(实现管道化加1分)
3
1
生活污水处理率50%以上,工业污染源达标率90%。
2
村内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水体清洁,水道无垃圾、无异味、无淤塞现象。
2
13、村庄绿化美化(6分)
开展“万村绿”活动。
2
人均绿化面积5㎡以上。(人均绿化面积8㎡以上加1分。)
1
1
绿化率30%以上。
1
公共场所实现绿化美化。(有小公园等休闲场所加1分)
2
1
14、庭院绿化美化(2分)
农户屋前屋后栽花种草。
2
15、乡风民风(4分)
乡风民风淳朴,村民自觉遵守道德规范。
1
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助残济困、邻里团结的风气浓郁,家庭和睦。
1
基本无“黄、赌、毒、邪”和公开搞封建迷信等现象。
2
16、文化保护(3分)
文物古迹、文化资源和地方特色得到有效保护、传承。
2
有文化活动的基本场地、设备设施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加1分)
1
1
17、组织机制(4分)
村民小组组织健全。(理事会作用明显加1分)
2
1
有乡贤理事会及其他公益性群团组织。
2
18、事务管理(7分)
村规民约、公益事业管理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
3
建立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平台。
2
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2
19、信用建设(7分)
建成自强村或自助村。(自强村加1分)
2
1
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信用户达80%以上。
3
基本没有拖欠电费、水费和逾期信用贷款等现象。
1
生产农产品不使用违禁农药、添加剂。
1
20、社会治安(5分)
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建立联保机制加1分)
2
1
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民事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0%。
2
村民对社会治安满意率90%以上。
1
合计得分
100
20
审核评定意见表
村委会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镇政府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园区)生态办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生态办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政府
审定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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