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百色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百色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政策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0〕34号)精神以及《百色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百色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百色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把百色打造成大西南地区重要物流基地和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集聚地。现就加快百色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为目标,以推进百色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出发点,坚持“科学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运作”的原则,鼓励工商企业与物流业的分离,积极引入外部力量,积极培育物流需求市场,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百色营造良好的物流发展环境,实现百色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

大力引进和培育物流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流资源整合。到2015年,实现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初步建成面向珠三角、东盟以及服务大西南的出海出边物流通道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形成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相配套的物流发展格局。全市社会物流总额年平均增长8%以上,物流业成为推动第三产业增长的主要力量,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达24%以上;物流外包业务发展较快,第三方物流在全部物流中的比重达30%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约16%,比2010年下降3.5个百分点;形成一批结构优良、功能完备、现代化程度较高的运输型、仓储加工型和综合型的物流企业,其中物流产值过亿元企业达5家以上,过10亿元的企业达2家以上,全市物流企业纳税超过5亿元,现代物流业成为百色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百色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原则;坚持与百色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相结合,突出围绕重点和特色发展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突出围绕物流增值发展原则。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的物流节点网络体系。

根据《百色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百色综合物流园区、田东石化物流园区、田阳新山物流园区、平果铝业物流园区、田阳农贸物流园区、百色商贸物流中心、龙邦国际物流中心、岳圩边贸物流中心、平孟边贸物流中心以及隆林煤炭物流中心建设。

突出物流园区、中心兼顾城市消费物流的集散、中转和配送服务的作用;各临港的物流园区要注重发展港口及陆路件杂货集散、集装箱运输、中转、仓储、拆拼箱加工等物流服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紧密结合港口、公路、铁路和机场等重要的物流集散节点,加快物流园区、中心的道路、电力、给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预留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服务用地。

(二)构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形成现代物流信息网络体系。

加快构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形成集物流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物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物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为一体的信息平台。与物流园区、工商企业、银行、税务、保险、口岸监管等机构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在线跟踪与过程控制,实现物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等各环节流程式、协同化无缝集成,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水平、货物通关效率和物流效率,提高物流服务公共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物流企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企业内部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增强信息收集、发布、跟踪等物流服务功能,实现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交互与共享,以信息化构建物流服务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形成集信息网络、商业配送、展示交易、货物仓储、货物集散、货运站场为一体,为各种货物提供仓储、交易、运输、代理、信息、管理、保险、金融等各方面的服务体系。注重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建立物流网站、GPS系统和物流信息交互平台,及时发布各种运输物流信息,为货主客商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市场信息和物流生产的有效对接,提高物流业生产管理的科技含量。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或国有投融资平台投资启动,依托信息服务优势单位,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实施股份制,过渡到市场化运作,通过提供物流基础通信、资金结算与支付、物流通关、货物定位与跟踪、物流信息采集与发布、物流信息处理与咨询、物流市场交易、物流业务应用等有偿服务,实现平台功能的自我完善。

(三)完善物流运输通道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百色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结合《百色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以及《百色港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与机场、铁路以及有关县(区)政府相互配合,推进物流园区外部公路、铁路等运输通道和交通枢纽站场等集疏运基础设施建设,与港口作业区和工业园区相连接,合理优化交通网络,建立铁路、公路、水路、航空一体化的立体交通体系,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与物流园区之间的高效对接,建立和完善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多式联运系统,为物资流转提供便捷通道。

加快推进铁路网络、高速公路网络、大型公铁联运基地、干线公路网络、农村公路网络、右江黄金水道以及航运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

1.重点发展区域商贸物流。加快公路运输枢纽站场的规划建设,突出百色在大经济区域中仓储、运送中转站的作用。发挥中国与东盟联系的“桥头堡”优势,加快发展边贸物流和出口加工业。将百色建设成为重要的现代商贸物流基地。

2.大力发展工业产品物流。以铝产业为基础的工业产品物流是百色市物流发展的一大重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又要注重环境保护,建立于资源型产业和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鼓励工业生产企业分离物流业务,专注于企业的核心业务,使工业生产与物流产业联动发展。为推进千亿铝产业、化工产业等我市重要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

3.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对农产品冷链物流进行相关政策和资金倾斜,扶持大型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及有特色、专业化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完善配套设施功能,提高信息化水平,拓展服务范围。

4.推进城市配送体系建设。整合城市消费品的物流和采购资源、合理分离中心城区商品储运物流功能,建设数个大型综合配送中心、若干联结大型综合配送中心与批发商圈或产业聚集地的流转型城市配送中心。构建区域分布和功能搭配合理,以现代信息技术、物流设备及管理手段为支撑,与我市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和现代商贸流通相适应的城市配送中心体系。

5.建立农村物流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推动综合超市、食品超市等商贸物流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开展农产品直接采购,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发挥粮食、供销、邮政等流通网络优势,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大力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实行农村流通“一网多用”。

(五)积极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

1.大力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物流企业发展。建立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和扶持办法,通过政府政策扶持,以及企业改造升级或兼并重组,在各行业、各物流领域和各重点物流环节重点培育一批综合服务水平高,适应我市产业物流需求,竞争能力强的龙头物流企业率先发展,逐步提高我市物流市场集中度。加快行业系统资源整合,推动传统仓储、配送物流服务向综合型物流服务转型。

重点培育和发展从事第三方物流、供应链服务管理、物流信息技术以及提供物流解决方案为主的物流企业。

2.扶持发展中小物流企业。积极推进中小物流企业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行业的中小物流企业完善功能和延伸服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新观念,找准定位,改善组织管理,创新个性化服务模式,提高增值服务水平,满足多样化的物流市场需要。引导现代物流企业进入园区经营,促进物流产业聚集发展,实现物流的合理组织和高效集散,形成快捷有效的物流运作体系。

3.扩大现代物流业对外开放。引进先进的物流组织形式、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带动我市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鼓励国内外、区内外大型物流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百色设立分公司、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鼓励在铝产业、化工产业等大型产业和领域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营运效率,提供增值服务推动物流服务专业化;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收购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不断壮大经营规模;鼓励物流企业与金融、通讯、流通等企业结盟,增强信息技术、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现代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

(六)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物流技术标准体系,贯彻推广物流基础设施、物流技术装备、物流管理流程、物流信息网络、物流服务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把企业物流标准化水平作为扶持物流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鼓励企业和有关方面广泛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物流术语、物流计量、单证表格、货物分类、物品标识、信息系统、作业流程、技术支持以及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机具等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推广应用商品条码、自动识别、信息交换、电子订货系统、GPS定位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提高物流的标准化程度。

(七)建立科学有效的统计体系。

物流统计是物流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当前的统计指标和经济普查成果,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同时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作用,对现代物流业统计数据加强整合与共享;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有关咨询机构、研究机构对我市商贸物流业发展的专项问题开展研究,提供数据,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企业要根据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内部统计制度,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物流统计工作。

四、保障措施

发展壮大我市现代物流产业,需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财政、税务、金融、土地利用、重点项目扶持等各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的现代物流业发展环境。

(一)建立百色市现代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百色市现代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物流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全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市物流办设立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制度的常设机构、赋予一定的管理职能。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整合各部门物流管理资源、强化部门配合沟通,统筹协调解决物流业中全局性和体制性的关键问题、协调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理顺物流业管理体制。各县要进一步明确现代物流工作牵头部门、理顺协调组织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对物流项目建设的支持,增强物流企业的融资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对物流发展带有全局性的示范工程,物流重大项目和物流发展的关键环节工程给予优先扶持。加强对符合国家资金投向的物流项目和物流企业的引导和帮助,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建立物流业发展的融资平台,多渠道解决物流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根据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总量占比不高的特点,研究制定适合物流企业的融资担保条件,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在金融机构建立共享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增强对民营物流企业的融资能力。积极推动物流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利用优先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范围。

(三)加快培养和引进现代物流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加强对物流企业领导者和管理人员的现代物流理念和现代物流知识培训;鼓励和支持市内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物流专业多层次学历教育,培养现代物流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对引进的物流中高级技术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执行百色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鼓励政策。

(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规范与自律。

指导物流企业成立百色物流行业协会推进物流行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物流企业认定及评估机制;加强物流业发展政策研究,为政府提供产业决策建议,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加大物流服务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规范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推进诚信系统建设,强化信用评级,维护物流市场信用,努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物流行业协调发展。

(五)加快科研步伐,鼓励新技术应用和理论研究。

积极支持和引导现代物流科研工作,大力推动物流基础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加大物流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的推广力度,提高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市场供需现状,因地制宜,正确引导,更新观念,积极推进。转变工作职能,调整管理方式,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强行业之间协调,通过体制和管理创新,适应新的生产方式。

(六)进一步落实现代物流发展的扶持政策。

1.规划用地政策。物流园区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按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将物流用地列为市土地利用储备的重要部分,保障物流重大项目用地需要;重点现代物流项目优先安排项目用地,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2.财税政策。对于列入国家试点物流企业,相关税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执行;积极组织推荐物流企业争取列入国家试点企业;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入仓即予退税”试点;依法确定物流企业的营业税计征依据。允许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支持。

3.重点物流项目扶持政策。建立重点物流项目和进入物流园区企业认定制度;经市物流管理办公室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市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在物流园区内,经市物流管理办公室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享受相关的物流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4.行政审批和金融扶持政策。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决定规定外,行政管理部门对物流企业的登记注册,不再设立各种前置性审批。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资质较高的物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贷款担保,鼓励民营担保公司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项目建设。

(七)加强物流业统计工作。

加强物流业统计的基层基础,市、县(区)相关部门及重点物流企业配备专职物流业统计人员,充实统计力量,设立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物流业统计调查制度和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决策体系,为相关部门及时了解进程、发现问题、作出决策,提供可靠、详实依据。

附件:百色市现代物流发展重大项目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