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百色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百色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百色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百色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总体部署百色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讨论决策百色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现代物流业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间交叉问题。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国税局、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邮政局、市招商局、市物价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南宁海关、广西百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百色物流行业协会等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由一名单位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需指定一名相关业务人员担任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物流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物流办主任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掌握全市现代物流发展情况,定期公布物流业发展状况;综合协调涉及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战略和规划,全面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推进现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提出每次联席会议主议题,做好议题材料准备、会议组织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汇总各成员单位在推进现代物流工作的情况,促进部门信息交流;研究和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在具体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县区开展现代物流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2—3次会议。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召集人召开相关部门临时工作会议。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主动研究和解决涉及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件,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六、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物流办:研究制定全市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进物流重大项目的布局与建设;负责全市物流产业的综合统筹协调管理,指导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工作;建立市物流联席会议制度;市级重点物流企业和重大项目的认定;协调解决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国家、自治区推进百色市物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实施工作;协调推进物流重大项目的布局与建设。

(三)市工信委:加快物流企业升级改造;建立鼓励国有大型工业企业物流功能分离外包机制,推动工业企业物流业务外包,释放物流需求;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协调组织建立公路、水路、铁路、航空、邮政等运输物流服务信息网络;引导物流企业应用推广物流信息技术。

(四)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市加大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政策措施,对列入市、自治区以及国家的重大物流项目,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

(五)市国土资源局:做好物流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加大对物流业用地的支持力度,做好物流项目用地审查报批,为物流项目的合理用地提供保障。

(六)市环保局: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做好重大物流项目的跟踪服务。

(七)市住建委:指导物流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做好重大物流项目规划选址工作。

(八)市交通运输局:加快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中涉及公路、水运的基础设施;研究制定鼓励重点工业品、大宗农产品、煤炭、粮食等产品的公路水路运输便利政策;引导道路运输企业使用技术性能先进的集装箱车、重型载货汽车、大吨位厢式货车、甩挂运输车等装卸设备;解决多式联运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等问题,推进多种运输方式实现“无缝衔接”。

(九)市农业局:指导促进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与农村物流。

(十)市商务局: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城乡一体化商贸配送网络;加强与国内外物流企业的合作交流,研究制定国际物流、口岸物流、保税物流促进措施;制定商贸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完善口岸信息系统,实现报关企业与口岸通关监管部门物流信息的衔接和共享;协调联检部门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推进口岸联检申报一体化,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物流通关“一站式”服务。

(十一)市卫生局:指导发展药品配送物流,推进医药统采配送一体化。

(十二)市教育局:制定培养和引进物流综合管理人才工作措施;做好现代物流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及物流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近期计划;根据全市物流发展需求,制定全市物流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支持百色学院开设物流管理相关专业。

(十三)市科技局:制定鼓励企业运用先进适用物流技术政策措施,加大对物流新技术、装备等领域基础性研究的投入;支持物流企业使用仓储管理系统、配送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分拣、条码、射频技术、电子数据交换、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物流先进适用技术。

(十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规范运输车辆和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交通管理。

(十五)市国税局、地税局:加强物流优惠政策宣传,简化征税手续,提高征税效率,指导物流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对物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百色市实际制定操作方便的实施办法;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制定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市统计局:协助市物流办建立我市物流统计制度;制定我市物流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健全物流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工作机制。

(十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物流企业注册审批程序;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保障物流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八)市质监局:加大对物流标准化研究及推广的投入,开展物流通用设施、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运作模式等标准的研制和普及工作;推广应用托盘、集装箱、各种物流装卸设施、条形码等通用性较强的物流标准和装备;推进物流企业建立标准体系;监督跟踪危险品物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制定物流标准化专项规划。

(十九)市金融办:协调建立中小物流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中小物流企业融资平台;支持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的信贷需求,协调解决物流企业投融资困难问题。

(二十)市邮政局:优化邮政服务网络,发展城市、农村快递物流业。

(二十一)市招商局:负责协调组织引进区外物流项目和物流服务技术合作。

(二十二)市物价局:协调指导做好物流行业价格和收费工作,规范物流市场价格和收费行为;查处各种物流行业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二十三)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加强对全市物流业建设发展情况宣传,营造物流舆论氛围。

(二十四)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做好铁路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多式联运协调工作机制,抓好铁路枢纽、站场等设施规划建设经营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沟通。

(二十五)百色物流行业协会:搭建物流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流联系平台;为物流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建立我市物流人才专家库;加强现代物流管理知识普及和推广工作;举办或协办各种物流学术研讨会、专业论坛。

(二十六)各县(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本区域内现代物流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在市级层面成立物流办基础上,在县级层面同样设立物流管理办公室,从而形成上下一致的管理体制,保障物流相关的计划、政策、标准等在各县(区)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各县(区)及各成员单位的推进小组应该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到位;强化统筹协调,行动一致;紧密协作,合力推进;共同促进百色市现代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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