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1〕8号 |
|---|---|
| 颁布日期:2011-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桂政发〔2010〕26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我市生态建设水平,实现建设森林山水生态城市的目标,促进我市生态良市和林业大市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市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即实施涵盖山上山下、城镇乡村、道路河流、单位园区的整个国土绿化工程。
一、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是维护生态安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经过长期努力,我市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进行城乡大绿化,打造生态良市和林业大市,有利于发挥森林的固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功能,有利于巩固全市现有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减少各类生态灾害,使我市的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从而增强我市的核心竞争力。
(二)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通过社会大发动、全民齐参与、城乡大绿化,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让森林进社区、进村屯、进工厂、进校园,加快人们“身边增绿”,建设秀美城乡,逐步实现“城在林中,村在景中,房在林中”、“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一座城市一片森林,一个村庄一座绿岛”。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既可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空间,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也可以为打造造纸和木材加工产业提供原料支撑,同时,对促进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良市和林业大市目标,把营造林工作放在最基础位置,坚持“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以创新机制增强造林绿化活力,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扎实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山上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生态服务功能,山下形成以园林城市、单位园区为主体的绿化体系,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全面提升城乡绿化品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以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社会大发动,全市总动员,各行各业齐参战,真正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级政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坚持财政补助,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绿满百色”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增加公共投入,同时把“绿满百色”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绿化,积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四)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全面系统编制全市“绿满百色”造林绿化规划,统筹国土整体绿化工作,分年度逐步实施。
(五)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在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的同时,推进城镇所在地、村庄和公路、铁路、河流交通沿线绿化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和住宅小区的绿化美化。
(六)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山区绿化要大力发展速生树种和乡土树种;城镇绿化坚持乔灌草相结合;交通干线绿化要着力抓好两侧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带建设;村庄绿化要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好的经济果木林和珍贵树种,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七)坚持明确主体,落实权益。落实造林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维护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设期为5年,即从2011年至2015年。力争森林覆盖率从2009年的63.92%增加到2015年的67%,新增森林面积175万亩,实现有山皆绿、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一座城市一片森林、一个村庄一座绿岛、单位庭院园林化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
到2011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5%(2009年为63.92%),退蔗(粮)还林(果)、石漠化治理、珠防林、竹子产业建设步伐加快,右江河谷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绿化加快推进;公路、铁路及江河渠道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示范样板带;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成效明显;重点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重点矿山基本实现复绿。
到201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6%,石漠化治理、珠防林、竹子产业建设稳步推进,退蔗(粮)还林(果)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全市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绿化档次不断提高;公路、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两岸可绿化部分基本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江河沿线及风景区周边村庄全面绿化;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
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7%,石漠化治理、珠防林建设、退蔗(粮)还林(果)、竹子产业初见成效,全市整体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城镇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乡村实现全部绿化美化;公路、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两岸基本建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绿化带;农村绿化面貌大有改善,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绿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建设任务。
2011年到2015年,累计人工造林175万亩,累计义务植树4000万株。
一是以项目造林为重点,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采取退蔗(粮)还林(果)、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快荒山荒地造林、石漠化治理、竹子产业基地建设和受灾森林恢复,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质量。到2011年底,全市累计新造林35万亩,义务植树800万株。到2013年底,全市累计新造林105万亩,义务植树2400万株。到2015年底,全市累计新造林175万亩,义务植树4000万株,林分质量逐步提高,基本实现有山皆绿。
二是以推进通道绿化为重点,继续抓好绿色工程。结合创建右江森林河谷、退蔗(粮)还林(果)、竹子产业基地等造林绿化重点工作,突出抓好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和主要河流两侧造林绿化,提升绿化质量,形成优美的通道森林景观。到2011年底,南宁至百色高速公路(百色段)、百色至隆林高速公路基干林带宜林地基本绿化,绿化率达75%以上;百色至各县二级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70%以上,重点抓好百色经田阳、田东至平果,田阳至巴马,百色经德保、靖西至那坡,百色经凌云至乐业,百色经田林至隆林、西林等5条主干道的造林绿化工作;主要河流两岸护堤宜林地绿化率达75%以上。到2013年底,通道绿化明显改善,南宁至百色高速公路(百色段)、百色至隆林高速公路基干林带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百色至各县二级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85%以上;主要河流两岸护堤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到2015年,南宁至百色高速公路(百色段)、百色至隆林高速公路基干林带宜林地全面实现绿化,绿化率达95%,百色至各县二级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主要河流两岸绿化率达95%以上,初步实现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
三是以建绿护绿为重点,扎实推进城镇绿化。坚持“绿满百色”的建设原则,在城市、项目建设中尽量做到不砍树、不推山、不填水,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和森林生态景观。同时坚持新造与改造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全面推进百色市区、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绿化。到2011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30%和7平方米以上;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20%、15%和2平方米以上;到2013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8%、33%和8平方米以上;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23%、18%和3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底,全市城市绿化覆盖和绿化质量稳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40%、35%和9平方米以上;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25%、20%和4平方米以上,初步实现一座城市一片森林。
四是以城乡风貌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村屯绿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风貌改造为载体,结合百色市百万亩竹子产业建设,大力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鼓励农户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户户种、人人种、年年种。2011年至2015年,每年扶持10万以上农户,在房前屋后及路旁、水旁、村旁植树,每户种10株以上,以点带面,大力推进村屯绿化工作。到2011年底,全市农户累计新植树800万株以上,主要交通干道两则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基本实现绿化,自然村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75%以上,力争村屯绿化初见成效。到2013年底,全市农户累计新植树2400万株以上,全市村屯农户的房前屋后和路旁、水旁、村旁基本实现绿化,自然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2.5%以上,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力争村屯绿化明显好转;2011年至2015年,全市农户累计新植树4000万株以上,全市所有村屯四旁空地全部实现绿化,户均栽植乔木树种10株、经济果木林或花灌木5株以上,自然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初步实现一个村庄一座绿岛。
五是以打造绿色庭园为重点,积极推进单位园区绿化。着力开展“身边增绿”活动,扎实推进单位园区绿化工作。到2011年底,城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绿地率要达到30%(旧城区25%),城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占40%以上,绿化初见成效;到2013年底,城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绿地率要达到33%(旧城区27%),城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占50%以上,绿化效果好,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底,城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绿地率要达到35%(旧城区30%),城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占60%以上,城市的园林景观较佳,山清水秀,生态环境良好,初步实现单位庭院园林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造林绿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工作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特别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乡、村和山头地块,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做到电视有镜头、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到处有标语。广泛宣传“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作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风尚。
(三)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制。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形成造林绿化分工协作机制。市、县(区)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向自治区、国家申报争取项目;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山上林业用地和城乡风貌改造的绿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造林绿化补助资金;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宜林路段的绿化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两侧铁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的绿化工作;市政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制乡镇以上城镇和单位园区、住宅小区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所辖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宜林地的绿化和河流两旁护岸林带的建设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校园绿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废弃矿山的植被恢复、指导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城乡绿化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布局和安排;驻百色部队、监狱等单位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范围内宜林地的绿化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造林绿化事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落实绿化用地和苗圃用地。在绿化用地方面,各级政府要将造林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解决。现有公路和铁路两旁、主要河流两岸、库区等建设工程绿化未达标需要增加绿化用地的,由当地政府采取统一租用或征用的办法予以解决。新建、改扩建公路、铁路、城镇建设等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应与工程建设一同规划征用。城市建设要按照建设“园林城市”的要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落实足够的绿化用地,特别是商品房的开发方面,要按绿化标准进行规划,落实有足够的绿化用地。在苗圃用地方面,在建成区内要确保有足够的苗圃用地,并且应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确保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五)完善采伐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谁造谁有”的原则,依法及时给造林经营者颁发林权证。农民个人在四旁和房前屋后以及自留地上营造的林木,允许继承和转让。对在非规划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采伐方式和年龄,报当地林业部门核实后办理采伐手续;对道路两侧树木,在不影响行车安全和每侧保留1行树木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对绿化树木进行分批采伐,对每侧只有1行树木的绿化狭窄路段可分批间伐并及时更新绿化造林。
(六)广筹造林绿化资金。本着分级负责、多元投入的原则,主要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社会集、个人投”的办法,多渠道筹措造林绿化资金。2011年至2015年期间,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造林绿化公共领域的扶持力度。通过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退蔗(粮)还林(果)、百万亩竹子产业基地建设等活动,发动广泛干部群众、青年团员等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对实施退耕还林、珠防林、石漠化治理以及发展油茶产业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的,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给予相应补助。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落实新建和改建公路、铁路的绿化建设经费,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的绿化经费要纳入工程预算;城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地建设经费要纳入项目预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要安排矿山环境绿化建设经费预算;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要落实好造林绿化资金。鼓励农民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山到户后,利用林权证抵押贷款投入植树造林。
(七)创新绿化机制。造林绿化实行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对公路、铁路和河流两旁造林用地的绿化,主要采取“政府统一租(征)地,市场运作造林”的机制,通过统一租(征)地、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管护的办法,落实造林绿化主体,包种包活,保证造林绿化质量和成效。引导和鼓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对集体所有的宜林未利用进行依法流转,吸引公司、企业和个人投资造林绿化,实行“谁造谁有、谁种树谁受益”政策。鼓励农民利用空闲土地大力发展经济林、速丰林和珍贵树种,鼓励和调动广大林农植树造林积极性,加快荒山荒地绿化和低效林改造。
(八)加强林业科技服务。市、县(区)绿委会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各个环节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一是做种苗保障工作。加强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培育良种壮苗,建立种苗生产、供求信息收集调度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各地苗木供求动态,做好苗木组织调剂工作。二是指导林农和其他造林业主做好各项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造林作业设计工作,同时,配合和指导其他部门和单位做好造林绿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树种选择、造林模式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三是做好备耕整地和种植技术指导工作,确保整地和种植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四是做好抚育管护技术指导工作,及时指导开展除草、施肥等工作,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确保成活成林。五是加强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实用技术的研究、推广等工作,提高造林质量,巩固绿化成果。
(九)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围绕建设生态良市和林业强市目标,把发展竹子产业作为林业的重点生态项目工程、林浆纸原料林基地工程、提高农民增收的扶贫工程来抓,积极引导和鼓励各县(区)在重点推进竹子产业基地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速丰林、经济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为发展林业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造林绿化,着力培育一批造林企业、造林大户和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投资、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十)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在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中,各县(区)要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对现有资源保护,坚决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打击毁林开垦行为,严防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的发生。在建设期间,凡出现新的毁林开垦和复垦现象的县(区),除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科学编制工程建设规划。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落实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规划和部门职责,做好专项规划,抓好任务分解落实。
(十二)加强督查。建立“工作督导,技术帮扶,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定期通报,考核评比”的造林绿化检查督导考核评比制度。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检查考核制度,成立专门督查考核组,不定期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评比。建立造林绿化奖惩制度,对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好、成绩显著的县(区)和市直部门,以及在实施“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县(区)和部门,以及在“绿满百色”造林绿化工程实施以后,仍然出现毁林开垦现象严重的县(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具体检查考核办法、奖惩办法由市绿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附件:“绿满百色”造林绿化任务计划表
附件
“绿满百色”造林绿化任务计划表
年度
2011
2012—2013(累计)
2014—2015(累计)
单位
植树造林(万亩)
义务植树(万株)
植树造林(万亩)
义务植树(万株)
植树造林(万亩)
义务植树(万株)
全市合计
35
800
105
2400
175
4000
右江区
5.0
80
15.0
240.0
25.0
400.0
田阳县
2.0
75
6.0
225.0
10.0
375.0
田东县
3.5
78
10.5
232.5
17.5
387.5
平果县
1.5
83
4.5
247.5
7.5
412.5
德保县
1.0
68
3.0
202.5
5.0
337.5
靖西县
1.0
90
3.0
270.0
5.0
450.0
那坡县
2.5
45
7.5
135.0
12.5
225.0
凌云县
1.5
50
4.5
150.0
7.5
250.0
乐业县
2.5
45
7.5
135.0
12.5
225.0
田林县
6.0
70
18.0
210.0
30.0
350.0
隆林县
4.5
78
13.5
232.5
22.5
387.5
西林县
4.0
40
12.0
120.0
20.0
200.0
注:年度任务为累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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