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10〕181号
颁布日期:2010-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31日前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和《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0件)》已经2010年11月22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再具有行政管理效力,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需修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原起草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的要求重新办理;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全文向社会公布。

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理由

1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

百政发

〔2003〕28号

已超过适用期限

2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百政办发

〔2004〕152号

该文的依据已废止

3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恢复植被造林工作的通知

百政发

〔2004〕21号

已有新的文件代替

附件2

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0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修改理由

清理意见

1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超面积补差价款办法的通知

百政办发

〔2005〕119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2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百政发

〔2005〕51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3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百政发

〔2006〕10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4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百政发

〔2006〕42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5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政发

〔2005〕53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6

百色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百署发

〔1997〕53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7

百色市城区河道管理实施细则

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8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政发

〔2009〕40号

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9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

百政发

〔2005〕6号

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10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百政发

〔2005〕86号

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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