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3〕68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关于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1日
关于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巩固我市前期开展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成果,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和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我市环境安全,根据各部门职责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2年全区开展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对我市“高风险、易出事”的行业企业和影响我市海洋环境质量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清理“盲区和死角”,完善我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从根本上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机率,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再排查。
对我市范围内冶炼、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制革等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企业进行再排查,对涉重金属冶炼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和监管。对已建和在建的化工企业的排污设施建设、运行与排污情况进行再排查。一是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须严加整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不留隐患;二是采取实地监测和自动监控设施相结合的措施,加强对企业外排污染物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三是对“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并予以处罚。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安监局,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制糖、淀粉和酒精生产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再排查。
结合自治区环保厅开展“环境安全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范围内的制糖、淀粉和酒精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所有生产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季节性生产企业,要求各企业在节日和停产期间污染治理设施仍要保持正常运转,做好环境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和人员值守,严禁长期大量贮存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加快对没有完善审批手续的淀粉生产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调查评估及环保设施验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由辖区政府关闭取缔。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合浦县人民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
(三)开展船舶污染风险及安全隐患再排查。
重点排查港口、码头、船舶溢油应急设备、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与运行、污水和废弃物排放接收情况等。
牵头部门:北海海事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委、海洋局、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安监局、港务局。
(四)开展近海海洋工程项目隐患排查。
重点对我市范围内的近海海洋工程及填海项目进行排查,加强填海项目填海工程材料的监管,防止出现倾倒固体废物现象。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填海,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须从严处理;并加强对近海海域环境的监测,确保海洋环境质量。
牵头部门:市海洋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北海海事局、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五)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排查。
重点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消除威胁饮用水水源的生活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等污染隐患。落实备用水源建设及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一县三区政府。
(六)开展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加强对我市范围内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单位的监管,掌握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去向及处置等情况,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五联单”制度,严禁未经许可将固体废物转移、填埋、用于生产原料或混入生活垃圾随意处置。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委,一县三区政府。
(七)加快铁山港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完善铁山港区污水管网和排污区污水管网的建设,争取在今年6月份之前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解决铁山港区生活污水、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牵头部门: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配合部门:铁山港区政府、市路港公司。
(八)加快市区污水管网、污泥处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截流,加快银滩污水管网建设,减少生活污水对近岸海域影响。加快污泥处置中心建设,使市政污泥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置要求。
牵头部门:市污垃办,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城管局,市城投公司、银投公司,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九)加快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
加快铁山港工业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建设,减少固体废物污染影响。
牵头部门:铁山港工业区管委会,配合部门:铁山港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污垃办、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路港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精神,充分认识此次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除麻痹思想,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扎实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现场亲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联防联控联治。各牵头部门要负总责,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监督、联合整治,做到企业信息共享、风险隐患共查、事件发生共处,合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市政府将对此次深化排查工作加大督办力度,对排查不重视、不得力,整改不到位,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部门须于2013年4月30日前把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直送七秘科)。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