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3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2〕290号
颁布日期:2012-08-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3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2〕2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3年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

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3年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及《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为持续推进创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模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创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发展优化升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创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3年,我市将重点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这6项工作持续改进完善,进一步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条件和市民生活品质。

二、年度工作目标

2013年,继续扎实开展各项创模工作,使26项创模考核指标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保持北海环境质量优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显著。

继续实施创模九大工程,年内计划实施27个项目,城市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开展PM2.5监测工作;持续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污泥处置项目、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建成运行,市政管网不断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指标之内,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监督性监测落实到位,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环境管理能力持续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到位,环境宣传教育力量得到充实,环境监测人员数量、设备先进水平得到提高;社会经济持续良性发展,按计划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继续优化调整。

三、组织机构保障

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模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全市持续开展创模工作,保持创模工作机制的高效运转。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13年6月,召开全市创模工作大会,总结2012年创模工作成绩与问题,公布2012年创模工作绩效考评结果,部署2013年的创模工作任务。

2013年3~11月,创模各责任单位完成2013年创模工作任务,并组织自查。

2013年12月,市创模办完成2013年创模工作总结和材料整理,协助开展绩效考评。

五、创模任务计划安排

建立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各部门认真落实创模有关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和安排。2013年创模考核指标工作计划安排及2013年计划实施方案项目安排分别见附表1和附表2。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创模各项重要工作任务,听取相关部门创模进度汇报,讨论全市创模工作的重大事项;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订创模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和计划,分解、协调各职能部门创模工作和任务。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创模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创模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考核制度。继续实行创模“四定”任务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定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对创模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每月将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我市的环境保护状况和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全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全民参与保护,争当环保模范市民的氛围。

(四)健全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时,要统筹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把创模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五)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创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和落实创模工作经费;同时多渠道的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资金支持,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持续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

七、考核要求

2013年,我市将继续执行创模“四定”(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市绩效办将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创模相关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3年考核指标工作计划安排表.doc

2.北海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3年计划实施方案项目表.doc

http://www.beihai.gov.cn/11223/2012_8_9/11223_342536_1344503772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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