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四定”任务安排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四定”任务安排表》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1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四定”任务安排表》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作,切实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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