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3〕36号
颁布日期:2013-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开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6日

北海市开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为配合做好《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

(一)评估目的。

通过中期评估,对两个文件实施阶段性总结,推动文件落实,有利于根据客观情况变化修订、调整文件内容,有利于向国家争取更多更大支持。

(二)评估原则。

1.科学性原则。既要科学地概括《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基本特征,又要对《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进行综合评价,为科学发展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2.重点和全面相结合原则。评估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针对《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相关目标及核心内容的特点及实施情况,对总体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对有明确指标的目标,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对无明确指标的目标,采取定性描述与分析。综合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估,客观分析、评估各项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动态性与稳定性原则。《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影响因素变化和时序的不同,侧重解决的问题也不同。因此,评估要静态和动态有机结合,既反映地区政策性文件制定的稳定性,又反映其动态变化性。

二、评估内容

主要围绕《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目标实现程度、主要任务、重点项目、重大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其是否达到了《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的中期目标,预测能否完成整个规划期任务目标,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评估要采用2012年最新的数据资料。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对《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发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生态环境、社会事业、改革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和保障措施等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价。

(四)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检查《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以及自治区出台的配套政策落实情况。对已出台的政策,评估其实施效果,分析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重大事项完成进度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五)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调整修订的具体要求。

三、评估方法

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要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并重的原则,使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评估相结合的方法,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其中,针对量化的数值指标,采用客观性量化评价方法;对难以量化的项目(工程)、政策、事项等考核,采用专家评价、专家打分等形式进行定性或半定量评价。在评估过程中,要委托有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咨询指导,同时要注重公众参与,使评估工作能够更具可操作性。

四、工作安排

《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若干意见》实施中期评估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具体工作由市北部湾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配合,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实地调研、咨询专家等方式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确保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

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市动员大会(2013年3月10日前完成)。全面部署中期评估工作,印发工作方案,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全面启动中期评估试点工作。

3.自评(2013年4月5日前完成)。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分别对本地本部门《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评估,于2013年4月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配合做好自治区联合检查的抽查复核工作(2013年4月15日前完成)。

5.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民意调查(2013年4月下旬完成)。了解社会公众对《若干意见》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6.完成评估报告初稿(2013年4月底前完成)。起草形成中期评估专题报告,于2013年4月底报送自治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保障

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大区域政策及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林山青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勋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廷强市发展改革委副书记

韦宏市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成员:潘能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冯卫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蒙振刚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仕市工信委副主任

徐锡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才能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长洲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伟市民政局副局长

莫学伟市人社局副局长

雷三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彭在清市海洋局副局长

包盛中市规划局副局长

曾庆富市环保局副局长

蒋昆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任市城管局副局长

潘荫昶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乔桂荣市港务局副局长

吴志全市水利局副局长

彭定永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晓毛市林业局副局长

林光汉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余海啸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波市文化局纪委书记

岳海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国庆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吴玲令市体育局副局长

鲁性东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小文市金融办副主任

陈如坤市铁办副主任

王雄市扶贫办副主任

孟力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韩传福合浦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裴相春海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沈德棠银海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安洪铁山港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斌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谢文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谢其范北海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岑博雄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中期评估工作,决定中期评估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潘能辉、冯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一县三区、各经济园区、各有关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一县三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经济园区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衔接。

中期评估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职责自动终止。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诺干意见》和《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对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机遇、促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按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评估工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牵头单位要负总责,对牵头负责的评估事项,主动沟通衔接;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形成合力,确保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完成。

附件:1.附件1:《若干意见》定量指标.xls

2.附件2:《若干意见》明确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表.xls

3.附件3:《若干意见》明确的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表.xls

4.附件4:《若干意见》明确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表.xls

5.附件5:《发展规划》定量指标.xls

6.附件6:《发展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表.xls

7.附件7:《发展规划》明确的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表.xls

8.附件8:《发展规划》明确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表.xls

http://www.beihai.gov.cn/11223/2013_3_11/11223_366607_1362971192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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