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左市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崇左市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崇政办发(2015)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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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崇左市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崇左市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加”、“两成”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提高城区周边山地森林覆盖率,提升城区绿化效果,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崇政办发〔2014〕42号)要求,决定在市城区环城林带实施造林绿化提升项目。为确保城区环城林带绿化提升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山体造林绿化工作,先后在城区周边山体实施了“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城区万亩珍贵树种种植示范基地”等工程,取得较好的成绩,但由于立地条件差,种植的珍贵树种生长周期长,加上经营成本较高,部分山体绿化成效不够快,效果仍不够明显。本次在市城区环城林带绿化的基础上,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采取“增绿”、“添彩”、“提效”的办法,选择适合崇左市城区山体种植的树种,实施造林绿化提升项目,能较快提升绿化效果,增加城市绿地,发挥森林良好的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位,促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快推进我市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崇左市城区那桐山沿环城东路至三桥南面公路两旁山体宜林地、低效林地,包括那桐山、兵都马山、兰怀山、银团山、岜宿山等。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3300亩,需苗量为13.8万株。其中:台湾相思8.3万株,降香黄檀5.5万株(大苗2.2万株,小苗3.3万株),宫粉紫荆0.6万株,凤凰树0.3万株,碧桃0.3万株,三角梅0.3万株。在原来已绿化的林带点种或增加种植绿化彩化树种,在部分荒山荒地、疏林地进行新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三)营林技术要求。
1.树种选择。造林树种选择台湾相思、降香黄檀、宫粉紫荆、凤凰树、碧桃、三角梅。其中:台湾相思苗木选用1年生及以上Ⅰ级营养袋苗,苗木地径0.5cm,苗高30-50cm以上。降香黄檀、宫粉紫荆、凤凰树、碧桃采用带土团大苗种植,苗木米径3-5cm,苗高250cm以上。三角梅采用营养袋苗,地径3-5cm,冠幅60cm,苗高100cm。
2.设计密度。因地制宜,保护石山原有植被,不炼山,不进行大面积林地清理,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开挖种植坑,平均每亩种植42株,种植坑规格:长、宽、深为40㎝×40㎝×30㎝,挖坑时施放基肥。
3.定植要求。宜选择阴雨天气栽植,栽植两个月后应全面检查苗木成活情况,发现死苗及时补植。
4.抚育管护。定植后,当年施肥抚育两次,主要是除草、松土、施肥等,同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三、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分3期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建设。2016年5月前完成种植1500亩共6.89万株(其中台湾相思3.74万株、降香黄檀大苗0.99万株、降香黄檀小苗1.49万株、宫粉紫荆0.27万株、凤凰树0.14万株、碧桃0.14万株、三角梅0.14万株)任务。
1.前期准备。2015年11月底前,开展调查摸底、落实造林土地、编制作业设计、落实资金、准备及采购苗木、落实施工单位等。江州区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群众、做好宣传、区划界线(村屯界),落实好造林用地。
2.确定施工单位。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按照程序完成。
3.项目启动。2015年12月初,举行“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提升”项目造林仪式。
4.挖坑备耕。2015年12月至2016年春节前完成。
5.定植抚育。2016年5月前完成种植,2016年6-12月份,进行抚育施肥,并及时进行补植,其中:2016年6月和9月各抚育施肥一次,以后连续抚育三年。
6.检查验收。2016年11月,由市林业局组织对造林面积进行检查验收。
(二)第二期建设。2017年5月完成种植1000亩共4.59万株(其中台湾相思2.49万株、降香黄檀大苗0.66万株、降香黄檀小苗0.99万株、宫粉紫荆0.18万株、凤凰树0.09万株、碧桃0.09万株、三角梅0.09万株)。前期工作、挖坑备耕、补植抚育管护等工作参照上年度时间安排。
(三)第三期建设。2018年5月完成种植800亩共3.83万株(其中台湾相思2.08万株、降香黄檀大苗0.55万株、降香黄檀小苗0.83万株、宫粉紫荆0.15万株、凤凰树0.08万株、碧桃0.08万株、三角梅0.08万株)。前期工作、挖坑备耕、补植抚育管护、检查验收等工作参照上年度时间安排。
四、投资概算及筹措
(一)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874.1万元,分三年投资,其中:第一期1500亩(6.89万株)投资375.12万元,第二期1000亩(4.59万株)投资250.08万元,第三期800亩(3.83万株)投资208.4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二)资金筹措。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城区环城林带造林绿化提升”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江州区人民政府,石景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部门合力推进。各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安排并将项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资金足额到位;江州区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群众、区划界线(村屯界),确保造林用地正常落实,同时,加大宣传,提高项目周边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市林业局和江州区林业局做好造林技术指导工作;市规划局做好项目用地的规划协调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做好环城公路两旁违章建筑物清理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林业局和江州区林业局要组织对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造林不成活的,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补植补造,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四)做好检查验收。市林业局和江州区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把握造林质量,竣工后,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制定造林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管护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长抓不懈,确保造林绿化成果充分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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