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和住房面积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防政办发〔2013〕50号
颁布日期:2013-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和住房面积标准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家庭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面积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23000元/人。

(二)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

三、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23000元/人。

(二)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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