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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 | 文号:来政发〔2013〕4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来宾市房地产评估机构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政发〔20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1月16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来宾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核准管理办法》(来政发〔2012〕3号)。由于该文件部分内容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该文件。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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