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贯彻2011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贯彻2011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贯彻2011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来宾市贯彻2011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工作意见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0年5月5日召开的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潘文峰副主任在2011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11〕542号)精神及市领导的批示,为做好我市资源节能与环境保护工作,特提出如下贯彻落实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和“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正确认识我市“十二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规划部署,积极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采取非常措施,全力以赴狠抓节能减排、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我市核算,2010年我市万元GDP能耗达到1.1846吨标准煤,完成“十一五”期间要求从1.81吨标煤下降到1.54吨吨标煤的目标任务,累计比2005年下降了34.6%,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近1.6倍。经国家和自治区的核定,我市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13.44万吨和7.68万吨,比2005年分别削减49.14%和14.07%。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我市“十一五”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60万吨和7.70万吨以内的目标任务,为全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我市“十一五”时期取得上述成效实属不易,节能和减排两方面潜力已基本挖尽,并对全市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来宾作为后发展城市,“十二五”期间必须要加快发展才能不拖全区后腿,因此,我们要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二)“十二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市仍将处于艰难爬坡阶段,作为欠发达后发展地区的市情没有根本改变,加快发展仍是我市经济社会的主题。发展方式是要科学发展,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经济发展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5年,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达到665亿元以上。来宾的发展定位为新兴的现代化工业城市,为此,我市必须努力做大做强做优工业,2015年工业增加值要达到32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将达48%以上。发展工业必然会增加能源消费量,按来宾“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初步测算,我市新投产项目的能源消费量预计新增能耗358万吨标准煤左右,加上原有正常投产项目的能耗(已包含全社会能耗)在480万吨标准煤左右,预计到2015年全市工业行业能耗将达到838万吨标准煤左右。据以上测算,2015年来宾市万元GDP能耗将达到1.26吨标准煤,累计比2010年增长23.53%,“十二五”年均增长4.27%。因此,我市“十二五”资源节约工作仍是十分艰巨。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部分重点企业都实施了减排项目,今后的减排潜力非常有限。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十二五”需要足够的减排项目支撑才能抵消所产生的巨大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按照《来宾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初步测算,我市“十二五”工业和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6457吨,工业和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项目减排量为8121吨,比2010年减少1664吨,削减2.16%;工业和城镇生活氨氮新增量为721吨,氨氮项目减排量为809吨,比2010年减少88吨,削减2.53%;二氧化硫新增量为44267吨,二氧化硫项目减排量为52181吨,比2010年减少7914吨,削减5.82%;氮氧化物新增量为12156吨,氮氧化物项目减排量为12683吨,比2010年减少527吨,削减2.46%。

综上分析,我市“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空间非常有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仍将十分艰巨,节能减排这根弦绝不能放松!

三、扎实做好我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把握讲话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

市政府通过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及时组织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传达学习潘副主任在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认真分析我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理清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提高对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上来,形成共识。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不断增强做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心理,时刻绷紧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这根弦。

(二)充分认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工业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量较大,主要污染物排放仍保持在较高水平,面临着发展经济与节能减排的双重压力。只有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全面推动节能减排工作,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强化政府责任的体现。建市以来,我市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付出了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同时,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是完成“十二五”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强化政府责任的体现。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重点企业,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探索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措施,促进能源合理需求。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上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能源消费统计和监测,指导用能单位合理用能。

2.严控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继续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把项目审批关,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节能评估服务行业准入制度,鼓励和支持有实力、专业性强的机构开展节能评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不予以验收。在招商引资时要优先引进节能型项目,拒绝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

3.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建立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重点在工业锅炉节能、建筑节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等领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壮大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建立节能需求信息系统,积极为合同能源管理供求双方牵线搭桥,对市、县有节能改造必要或有节能管理需求的单位,搜集整理形成需求信息,向有资质的节能服务机构推荐,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4.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以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为重点,探索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消费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实行重点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耗能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力争达到或接近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开展工业行业(企业)节能自愿协议试点,实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激励和引导企业自觉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逐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发展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抓好公共机构节电、节气、节水等方面的改造。

5.大力开展节能宣传。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节能知识、展示节能技术、推进节能合作、倡导低碳生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倡导人人自觉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风尚,营造人人关心节能工作、支持节能工作、参与节能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着力抓住重点,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1.编制并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抓紧完成编制《来宾市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并与自治区有关规划相衔接,明确循环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2.推动工业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继续大力支持和推进甘蔗制糖业循环经济发展,争取把东糖集团循环经济纳入国家制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构建和延伸制糖、铝、电力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强化产业链间的耦合链接,形成多元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促进上下游企业原料和产品的生态链接,提高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率。以产业链延伸为主导,以共生企业群为主体,对现有能源资源循环化改造,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引导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3.积极促进旅游业循环发展。对旅游资源开发坚持以保护为前提,以开发促进保护,促进旅游资源的循环利用,走循环发展之路。积极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引导消费者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

4.推进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服务业各个环节。大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运输方式,促进低碳交通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培训、认证、投资、咨询等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服务业发展,积极推动生态物流业、绿色旅游业、环境服务业、循环经济科技服务业发展。

(五)增强污染防治能力,确保实现减排目标

1.进一步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2011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推动城镇污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发挥更大的减排效益,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

2.下大力气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环保部门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推动我市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解决一批惠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推动重金属污染治理、无主尾矿库治理和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

3.努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环保产业调查,摸清底数。组织实施污泥、垃圾渗滤液、烟气脱硝等环保产业技术示范,支持和扶持环保产业关键技术和装备发展。执行国家关于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胆探索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途径。

(六)努力争取中央投资支持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可以申报的项目涵盖节能、节水、循环经济、综合利用、污染防治、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工程等方面。中央财政以奖代补项目的申报条件国家也已有所放宽,从2011年开始,可以申报项目的节能量标准已由年节能1万吨标煤以下降低至5000吨标煤以下,可以申报的范围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项目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完善的能量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同时,中央财政还将大力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发展改革部门深入研究领会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一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七)加强重大问题的研究

有针对性地围绕以下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如何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的有效途径和机制,绿色经济发展的路径及政策措施,健全增强企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如何拓展我市节能减排空间支持产业发展,单位GDP能耗降低与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关系,提高资源产出率的政策措施,如何建立和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推进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对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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