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来宾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情况督查通报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来宾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情况督查通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来政办发〔2010〕240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来宾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情况督查通报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0〕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来宾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情况的督查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体制和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来宾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情况的督查通报
为贯彻落实2010年9月6日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全市政务服务绩效考评整改工作,开展好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绩效考评工作,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市政府督查室于10月18-20日组织市监察局、市编制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成的检查组对六个县(市、区)及市本级51个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9月6日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体制和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一)理顺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关系,健全行政管理运行机制
各县(市、区)已明确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一个内设机构办理机制,成立了行政审批协调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组长,建立了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涉及的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
(二)设置行政审批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
各县(市、区)按照桂政发〔2009〕15号和来政办发〔2009〕122号文件和2010年9月6日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的要求,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印发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相关文件,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人员使用行政编制。
(三)加快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调整,积极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
按照会议精神,市本级各有关单位重新调整了“三定”规定,按要求开展了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对现有的内设机构职责和审批职能进行整合。明确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一个内设机构办理,并成立了行政审批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单位分管领导、进驻窗口首席代表。此外,大部分单位还专门成立行政审批科,并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四)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实现行政审批科学化
1.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应进必进”
市本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已全部授权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因情况特殊,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也正紧张筹备成立分中心。
2.充分授权服务窗口,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办结率
市本级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均以授权书方式确定行政审批科的具体权限,赋予行政审批科充分权力。其中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授权率达100%,制证权、审批权授权率达80%以上。部分有条件的部门达到了“双百”目标(如市住建局),即向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
3.建立审批联动机制,保障服务窗口与内设机构审批工作协调顺畅
市本级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均建立了部门与服务窗口的审批联动机制,做到审批流程简约,权责明确,工作协调。
(五)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实行行政审批无差异化
1.各县(市、区)做法
各县(市、区)由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对每项审批事项制定科学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将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流程、应交费用、材料格式规范等要素按规定输入“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所含审批目录数据库。
2.市本级各有关单位做法
一是对每项审批事项制定科学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流程图,统一审批标准,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统一审批目录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将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应交费用、材料格式规范等要素,按照规定统一制作、规范使用一次性告知卡;三是在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合作的柳州银行(原柳州市商业银行)来宾支行开设本单位专用账户,由其在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营业网点为窗口提供统一代收并按财政规定管理。
(六)统一使用自治区的海望通用软件系统
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已全部统一使用自治区的海望通用软件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做好审批事项的办理,接受上级部门的行政效能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市本级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部分领导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
有个别县及市本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领导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体现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方面工作决心不足,在支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上力度不大,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研究解决不及时,使政务服务工作发展受到主观障碍。部分市本级有关单位,如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市供电局和市广电网络公司还未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建设滞后
各县(市、区)按要求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落实了机构,配置了领导,除武宣县外,其他各县(市、区)均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核定行政编制4名以上。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到位,金秀县、合山市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没有完全分离出来,仍由招商局进行管理。这些都影响到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
(三)政务服务中心设施不完善,政务服务职能不强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严重不足,除兴宾区己落实办公场地正在装修之外,合山100多平米,忻城县300多平米,武宣县、金秀县都是200多平方米,象州县最大,也仅仅是400多平方米。受到办公场地所限,桂政发〔2009〕15号文件关于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难以落实,实现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全部授权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应进必进”难度很大。从督查情况看,普遍存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低的问题。各县(市、区)审批事项没有按照要求进驻中心办理,部分已进驻窗口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也仅仅起到“收发室”的作用,形同虚设,群众到政务服务中心能办理的事项少。同时,一些政务服务中心硬件设施未按要求配备触摸屏、打印复印一体机、评价器、显示屏及监控中心等,有的配备有,但又处于瘫痪状态。中心政务服务职能不强,难于提供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
(四)对窗口授权不充分,窗口办结率低
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的现象,多数行政审批部门没有以授权书方式向服务窗口授予受理权、审核权、协调处置权、办理结果送达权、应诉代理权等权限,各职能部门窗口没有使用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没有得到充分授权,只起到收发室、咨询台的作用,受理申办件后还要拿回单位去办,造成体外循环现象,各县(市、区)存在行政服务“两头受理”现象。群众办事不知是该跑中心还是该跑单位,以便民为目的的政务服务中心,反而增加群众办事的环节,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由于基本不授权或授权不充分,到中心办事的群众很少,办证大厅内显得十分冷清。
(五)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规范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派驻的工作人员不固定,窗口工作人员调换频繁,没有按照A、B岗制度配备窗口人员,有的部门甚至把办证窗口当作闲杂人员的安置点,把单位一些业务不精、电脑操作不熟练人员安排到窗口工作。各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未统一制作工作牌,窗口人员未挂牌上岗;多数窗口部门未印制“一次性告知卡”,中心窗口人员在受理审批事项时,未履行一次性告知职责;个别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存在工作人员上班纪律较为松散,有窗口人员在大厅玩游戏和不按规定在岗的现象。这些与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窗口形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高质高效政务环境的要求极不相符。
(六)行政审批收费没有按规定由一个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缴
六个县(市、区)中除了忻城县和象州县,其余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均未设有统一收费窗口,办事群众还是到各业务部门或指定的银行缴费,既不方便群众办事,又不便于监督管理。
(七)没有设立行政效能投诉接待室,监督力度不够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都没有设立行政效能投诉接待室,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投诉权无法得到正常行使,没能确保效能监督和受理群众投诉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各项政务服务实现“阳光操作”。
(八)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调整缓慢,难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
一些县(市、区)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未按照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相应“三定”方案,开展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整合现有内设机构职责和审批职能,成立行政审批股并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都只是在政务中心设立一个收件窗口而己。
(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尚未启动
市本级和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均未启动,无法为交易者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
(十)政务服务工作“十二五”规划尚未开展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还未结合本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情况开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十二五”的发展规划。
(十一)县、乡、村三级联网政务服务运行体系建设推进迟缓
各县(市、区)在推进县、乡、村三级联网政务服务运行体系建设工作中,工作进展较迟缓,除武宣镇的武宣镇和三里镇,象州县的罗秀镇,金秀县的桐木镇外,绝大部分乡镇未能结合乡镇机构改革,集中整合乡镇“七站八所”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把群众普遍需要办理的事项统一纳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只有部分县(市、区)在有条件的村屯和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点,为民众受理或代办一些需办事项。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根据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会议精神要求,结合督查发现的问题,做好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的重要性
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政务服务中心是执行行政审批权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对集中的服务机构,实行“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是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优化来宾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来宾的具体实践。各县(市、区)要站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工业强市、城建塑市、商贸旺市”发展战略的高度正确认识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的认识,认真克服对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严格按照桂政发〔2009〕15号和来政办发〔2009〕122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成立政务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人员、编制、经费,规范设置行政审批管理机构。
(三)抓好集中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按照桂政发〔2009〕15号和来政办发〔2009〕122号文件要求,加大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力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缴纳和监督,把中心建成集审批、服务、收费、咨询于一体的多功能政务服务中心。
(四)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在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各县试点在10%的乡镇(街道)整合“七站八所”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计生、综治、新农合、新农保等工作机构整合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统一挂牌设立为政务服务中心,使农民办事不出村,居民办事不出社区,实现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将“政务公务及电子监察”专线铺设到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对所有服务事项全程监察,形成行政交通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行为视频监察双重监督管理体系。要大力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重点公开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财政收支、种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
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设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加快推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审批事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逐步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行政编制,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统筹协调发展。
(六)对窗口进行充分授权
通过授权委托的形式,下放一定的行政审批权限,解决服务窗口办不了事、形同虚设的问题,使服务窗口的即办项目做到既能受理,又有权办理,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股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审批流程,实现职能归并率、项目到位率、人员到位率、审批受权率四个百分之百。
(七)严格选派工作人员
各县(市、区)及市本级各有关单位要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联系基层和群众、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重要场所,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窗口工作人员,要把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晋升晋职、提拔任用等挂钩,保证窗口工作人员敬业、奉献,从而改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建立行政效能长效机制,真正起到“窗口、纽带、示范”作用。
(八)加大投入,改善办公条件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认真研究解决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问题,配齐办事窗口的办公设备,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公共服务平台。
(九)加强监督,确保中心顺利运行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和效能监察双重监督作用,对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事项,实行重点监督,对各部门集中受理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把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情况纳入“效能问责”,随时跟踪督查。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开展。
(十)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要积极推进本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的服务。进一步规行政审批项目收费管理,督促所有审批收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统一代收。依托建立的三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企业、群众知晓通过“114”、“12580”也可以咨询相关政府信息。
(十一)加快“十二五”政务服务规划的编制
要通过专题规划研究,总结近年来本级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与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本级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并将研究成果列入本级“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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