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南府办〔2010〕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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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报告手足口病病例增多,且出现重症与死亡病例,经实验室检测,重症病例多为肠道病毒EV71型感染。根据肠道病毒季节性感染特点,随着天气转暖,将进入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防控形势严峻。为了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手足口病病例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成立南宁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吕洁和副市长李国忠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广播电影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爱卫办、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督查室、南宁日报社各一名分管领导和市疾控中心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组成。
南宁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对防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联系电话:5766832)。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办公室、疾控科、医政科、妇社科、应急办,市教育局办公室、体卫艺科及市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迅速有效地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任务布置落实到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和各个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到科学、有效、有力、有序地防治手足口病。
(二)卫生部门要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及病人救治工作,要抓好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临床诊断和救治水平,减少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
(三)教育部门要督促托幼机构和小学认真落实各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玩具餐具消毒制度,由班主任负责每天逐个对幼儿进入教室前进行晨检,并做好登记,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并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
(四)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的统筹协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普及防控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预防保护能力。同时,严格新闻审定宣传纪律,严格发布程序,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管和引导,避免虚假信息和炒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防控工作需要,切实做好人财物保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重点抓好食品流通领域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临床救治药品的质量监管,协助做好救治药品和应急物质的储备联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做好托幼机构、小学、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
要重点加强托幼机构、小学和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力求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疫情的危害。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早做好防范,坚持晨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及时发现托幼机构、小学的手足口病例,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疫情等情况发生,严防发现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在当地出现局部、甚至大范围的暴发流行。教育儿童要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勤晒衣被,避免接触患儿;托幼机构要经常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进行消毒;托幼机构和家长发现可疑患儿,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四、加强监测,完善疫情监测报告体系
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中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密切跟踪疫情变化,及时组织专家加强对当地手足口病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科学预测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应对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探索疾病发病和流行规律,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要进一步强化对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和托幼机构、小学等重点单位的疫情监测工作,明确责任人,按要求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五、研究制定病例救治管理措施,分级分类救治,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当地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指导组,加强对辖区内临床救治的技术指导;结合本辖区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形势、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及收治能力,研究制定病例救治管理措施,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重点抓好重症救治、儿科急救等资源的统筹安排,建立和完善医疗救治和资源调配工作方案。要按照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做好病例转诊工作,努力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切实减少疫情对社会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尽快熟悉手足口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个体医疗和村卫生所不能收治手足口病病人,乡镇卫生院不得收治危重症病人。要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创建国家卫生城活动,进一步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在农村、城市社区、小学、托幼机构,大力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大灭蝇、灭蟑力度,预防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七、做好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重点针对托幼机构、小学、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重点场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使群众认识到手足口病是一种可防可治的疾病,坚定群众防治疾病的信心。同时,卫生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对群众进行解疑释惑,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卫生、教育等部门对手足口病工作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组织抽查,并将抽查情况通报全市。对于防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漏报重要情况,以及对防治工作的重要问题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处分。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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