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南府办〔2009〕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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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南宁市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的通知》(南府办〔2009〕3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市体育局牵头负责的《南宁市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南宁市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健身条件和健身环境,进一步丰富农村体育文化生活,市委、市政府将“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09年12月20日前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一批篮球场。
二、项目安排:
在各县区广场、绿地及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安装健身路径器材60套作为老年健身及儿童游乐设施,在各县区建设村屯篮球场120个,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3。
三、资金安排:
每套全民健身路径建设标准约为8.167万元,60套约490万元,每个村屯篮球场建设标准约为3万元,120个约为360万元,两项建设资金合计约为850万元,由市财政协调安排。
四、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忠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井穗军市体育局局长
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玲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陆兴南市体育局常务副局长
谭道德市体育局助理调研员
李小龙武鸣县副县长
何家军横县副县长
张昭平宾阳县副县长
覃祯威上林县副县长
苏黔玲马山县副县长
廖永新隆安县副县长
谢于碧兴宁区副区长
张树辉江南区副区长
岳凤军青秀区副区长
梁英浩西乡塘区副区长
韦茵邕宁区副区长
吴晓良庆区副区长
刘曙光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高翔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实施组。
(1)项目办公室主任由陆兴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南宁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刘曙光,联系电话:2191302)
(2)项目实施组组长由谭道德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南宁市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高翔,联系电话:2191320,电子邮箱:nnsports@126.com)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区的项目实施。
五、主要工作职责:
市体育局: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负责指导、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各县区选定项目建设地点,做好设备选型、安装、验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完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招标采购工作及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项目建设选点上报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县区项目建设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市体育局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组织实施工程招标采购工作。
项目实施组:负责对项目建设选点提出初步意见,具体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有关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做好验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项目建设的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二)各县区于6月15日前向市体育局申报建设地点(见附件2),市体育局根据项目条件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确定,建设工作由中标单位具体实施。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建设所在地应有良好的群众体育工作基础,群众体育活动开展广泛,项目建设积极性较高,能主动配合项目建设,能长期对项目设施进行较好的管理和维护。
2.能为项目建设提供用水、用电方便,能无偿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其中安装健身路径面积要求在500平方米以上,修建村屯篮球场平整后面积要求达到640平方米以上。
(四)为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反馈,各县区文体局从6月15日开始,每月1日和15日向市体育局报告本县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市体育局每月5日和20日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五)工作流程:
4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5月: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6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的申报工作;审核确定并完成篮球场建设和健身路径安装招标文件的制定;
7月:组织实施工程招标采购工作;
8月至11月全面实施篮球场建设和健身路径安装;
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于12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建设项目分配表
2.项目申报表
3.安装健身路径器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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