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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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2〕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描绘了富民强梧新跨越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各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工原则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作用,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任务不作分解。
——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政府履行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二、任务分工
(一)加快发展现代产业。
1.积极发展特色农业。
(1)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计划。以超级稻为重点,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把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尽快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重点抓好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将苍梧、藤县、岑溪建设成为自治区级粮源生产基地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37万亩左右,年总产量达85万吨左右。(市农业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负责。由多个部门负责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抓好以提高品质为核心的优质粮产业工程,以标准化为重点的种子、沃土、植保和农业标准化工程,以提升稻米加工技术为重点的品牌工程,以推广水稻插秧机、收割机为重点的农业机械化及农机农艺一体化工程等工作。(市农业局、农机化管理局负责)
健全粮油流通体系,提高储备能力,保证粮油供应安全。建设市粮食物流中心,扩建市粮油应急保障中心,推进苍梧县、藤县粮食储备库和岑溪市、蒙山县粮油储备库等项目。(市粮食局牵头)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农业产业布局调整,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不断壮大六堡茶、砂糖桔、中草药、八角、玉桂、软枝油茶、桑树以及蔬菜等特色优势种植业,努力形成规模化的特色农业产业带。积极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出口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无公害种植基地。(市农业局、林业局负责)
优先发展鸡、猪、兔、蚕、鱼、蜂等特色养殖业。(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
保持和提升林业的传统优势,扩大工业原料林和林下经济规模。发展特色庭院经济和休闲农业。(市林业局、农业局牵头)
(3)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
打造一批超亿元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到2015年,每个农业特色产业发展1至3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3家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家,自治区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50家。(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信委、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4)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涵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巩固市、县、乡三级公益性农技推广网络,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农技推广组织。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机制。加快优势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构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覆盖城乡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农资市场管理。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扶持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鼓励和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科技局、供销社、商务局、农机化管理局、工信委、质监局负责)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100个农村示范点。实施水、电、路、气、房、通信、广电、人居环境“八到农家”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和风貌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投入,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农业局、工信委、环保局、移民局、广电局,各通讯运营商,各供电企业负责)
完善农村邮政服务设施,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村村通邮”。(市邮政局牵头)
(6)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重点抓好示范点农民持续增收的支柱产业培育,打造一村一品。实施万元增收工程。(市农业局牵头)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市农业局、粮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就读。加强就业信息指导,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
加大强农惠农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负责)
2.大力发展新型工业。
(1)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按“雁行阵势”优先发展再生资源产业集群,着力发展陶瓷、不锈钢制品、医药、食品、光电信息、林产林化、礼品饰品、化工、机械造船、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一批产值超千亿元、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质监局负责)
(2)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发展以中医药养生为主的生命健康产业、以稀土深加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以生物质能源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等,鼓励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负责)
(3)加强产业园区建设。
重点推进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梧州陶瓷产业园区、梧州工业园区、长洲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梧州工业园区港口工业区等“五园八区”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出口加工区。到2015年,力争工业园区年产值占全部工业生产总值的70%以上。把梧州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国家级产业园区,把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地。(市工信委、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4)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大力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和中小企业。
加快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20家,其中超50亿元2家、超100亿元1家。(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办、质监局负责)
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新增具有本地特色产业优势的中小企业200家、具有承接产业转移优势的中小企业200家,出口型中小企业10家,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招商局、金融办、质监局负责)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推进“质量兴梧”,支持特色产品创建广西名牌和广西著名商标,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负责)
3.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优先发展商贸物流业。
加快物流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引进,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规划建设及整合一批功能齐备的综合物流园区和特色专业物流园区(中心),重点建设一批集散能力强、在广西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一批综合物流园区、商贸物流城、商贸物流专业市场。把梧州市建设成为广西西江经济区域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
培育和壮大一批本地商贸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集团。打造3个商业圈(即以鸳江丽港为中心的河东老城区商业圈、以火车站站前广场为中心的红岭商业圈及以南广铁路梧州站为中心的苍海商业圈)。建设6条特色街区(珠宝饰品服务街区、科学文化艺术街区、滨江休闲餐饮街区、骑楼民俗文化街区、旅游购物街区、新加坡商贸街区)。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大力建设综合贸易中心、专业市场,加快形成区域性商贸中心。(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引银入梧”工作,鼓励和吸引各类金融机构来梧创业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导各类资金参与融资担保机构建设;设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鼓励中小企业互相担保。构建完善保险业务体系。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工具和技术等领域的创新。力争设立西江银行;争取引入股份制银行2至3家,新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至4家,成立1至2家农村商业银行。(市金融办、梧州银监分局负责)
规范发展法律、会计、评估代理、咨询与调查、职业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科技研发、工业设计、会展、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等服务企业。引导商务服务企业改革创新。拓展农村商务服务。(市商务局、司法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建设梧州国际人工宝石展示中心等会展设施。(市宝石办、商务局负责)
(2)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和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整合各县(市)旅游资源,形成“一核四组团”旅游发展格局。将梧州打造成为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粤港澳“后花园”。(市旅游局牵头)
(3)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大力推动信息化、数字城市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信息中心、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实现无线航道管理、数字海事管理,港口数字化物流,电子口岸、海关电子政务等现代化管理,建立集航运、海关、边检、检验检疫、金融、商务、物流以及相关工业、服务业为一体,监管与服务、产业与流通相融合的公共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把梧州建设成为西江“无线数字航道”信息化的中心基地。(梧州航道管理局、梧州海事局、各通信运营商、梧州海关、梧州边检站、梧州检验检疫局、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信息中心负责)
全面推进物联网应用基地建设。(各通信运营商、市工信委、信息中心负责)
实现“有线+无线”网络的无缝覆盖,实现三网融合。(各通信运营商、市广电局负责)
推进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发展,加快建设农业信息网络,建立健全农业气象信息服务体系。(各通信运营商、市广电局、农业局、气象局负责)
加快构筑适应西江经济区域快速发展的信息服务体系。(市工信委、信息中心、中国移动梧州分公司负责)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信息中心、中国移动梧州分公司负责)
重点建设广西电子口岸沿江服务平台。(梧州海关、中国移动梧州分公司负责)
建设西江黄金水道信息枢纽港。(市工信委、信息中心、各通信运营商负责)
(4)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长岛生态文化园、西江文化博物馆和西江科技馆等项目,重点发展以演艺娱乐、会展广告、多媒体影视制作、动漫、数字出版等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以岭南城市特色历史建筑和文化文物为依托的文博旅游业。(市旅游局、文新局负责)
加大普通商品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力度。(市房改办、住建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重点发展社区医疗卫生、家政、养老、托幼、保安等服务业态。(市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局、公安局负责)
(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4.优化调整空间布局。
(1)构建“一带两翼”发展新格局。
重点开发以西江两岸各20公里范围为“主要经济发展带”,以岑溪市为“南翼”,以苍梧县石桥镇、蒙山县蒙山镇和西河镇等为“北翼”的“一带两翼”区域。(市住建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2)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负责)
建立分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市绩效办牵头)
5.发展壮大中心城镇。
(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花园城市为目标,唱响城市建设“三部曲”,建设绿城水都。“十二五”初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取得实质性成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取得重大进展,创建花园城市要全面启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林业局、市政管理局、住建委负责)
(2)抓好中心城区建设。
重点改造平民冲、冰泉冲、石鼓冲、百花冲、太和冲和大南片、桂北片、白垢片等旧城区,突出抓好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市住建委牵头)
做好“路、湖、绿”文章,加快西江三桥、三龙滨江大道、供水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十二五”期末,红岭新城区整体框架成型,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建成新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玫瑰湖景区、梧州高中等一批重大项目。(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负责)
促进南岸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西江四桥建设,建成主要道路交通网络,新城区雏形基本形成。将长洲岛打造成为库区休闲旅游、观光旅游为主题的生态园。以苍海项目为龙头,打造苍海城市湿地生态区,推进龙圩新城区开发。(市住建委牵头)
(3)推进城镇群建设。
强化县城中心镇,培育建制镇,发展特色小城镇,形成地域特色传统文化突出、功能明确的城镇格局。扩权强镇,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强镇。(市住建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4)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加快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市住建委牵头)
统筹做好中心城区、县城区和重点乡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强规划对城镇建设的引导。(市住建委、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加快建设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市公安局牵头)
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住建委牵头)
(5)壮大发展县域经济。
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壮大经济实力。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县域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市工信委牵头)
(三)建设枢纽梧州。
6.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1)建设大能力交通。
建设“丰字型”铁路枢纽。确保南广铁路、柳肇铁路、岑罗铁路全部建成通车,争取柳州至韶关铁路蒙山段开工,推进洛湛铁路增建二线、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市铁路办牵头)
建设“一环七射三连线”高速公路网。建成环城高速公路、贵梧高速公路、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蒙山段,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目标。争取“十二五”期初开工建设柳梧高速公路;加快推进梧信、梧封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实现开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提升通江达海能力,开展西江干线3000吨级航道、桂江航道整治,建成长洲水利枢纽三、四线船闸。(梧州航道管理局、市西江办、交通运输局负责)
建设赤水圩作业区二期、李家庄码头三期、中储粮码头、紫金村码头、塘源综合码头、藤县三坡码头、东胜作业区码头、大利口码头等一批港口码头。(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拓展梧州机场新航线,增加航班。加快推进梧州机场迁建前期工作。(梧州机场公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积极配合开展西气东输二线梧州段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完善区域内交通网络。
加强城市现代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改善市区交通格局。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实现城乡客运公交化。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加强县乡公路网与高速公路网的有效衔接,重视抓好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的连接沟通,形成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的公路网体系,构建市域主要节点间45分钟交通圈。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委、桂东公路局负责)
7.增强能源支撑能力。
大力实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城市配网改造,完成农网优化升级,发展智能电网,全面提升电网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各供电企业负责)
充分利用水电,推进小水电站建设,建成旺村水利枢纽。(市水利局牵头)
加快推进核电、火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沼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天然气综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招商局、各供电企业负责)
8.提升水利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市区河东防洪堤、下小河防洪排涝工程,继续完善岑溪市、藤县、蒙山县的县城区防洪堤,开工建设塘源、高旺和三龙防洪堤。(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要江河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一批田头水井、小水坝等治旱的农田水利设施。加快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加固、配套改造。修复完成各种水毁工程,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市水利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委、气象局负责)
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把长洲水利枢纽、望里水库和岑溪丹竹水库分别建设成为梧州市、岑溪市饮用水水源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4万公顷。(市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建设创新梧州。
9.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围绕再生资源、机械造船、林产林化、建材、化工、食品和医药等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科技局、工信委负责)
10.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以梧州制药(集团)公司为依托的广西药物提纯研发中心和以中船华南船舶机械公司为依托的广西海洋及船舶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千亿元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以梧州松脂公司为依托的广西松脂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华虹丝绸公司为依托的广西桑蚕丝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科技局、工信委、农业局负责)
11.完善科技创新制度。
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完善,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市科技局牵头)
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先进实用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市工信委、科技局负责)
争取设立自治区级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科技局牵头)
实施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和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市工信委、科技局负责)
12.优先发展教育。
(1)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区域内均衡发展。力争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完善以县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着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及边远山区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加快合并村级学校,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农村师资培训和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加快建设乡镇教师周转房,稳定乡镇教师队伍。(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坚持与城镇化进程同步规划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市教育局、住建委负责)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实施“一镇一公办幼儿园”工程,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保教质量。力争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稳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启动并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开展“联帮促”活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力争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6%以上。(市教育局牵头)
(4)巩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整合市区11所公办中职学校的教育资源,扩建梧州职教中心。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职业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市教育局牵头)
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5)提升发展高等教育。
加快梧州学院发展,完善梧州学院区市共建体制,全面提高我市高校学科建设水平。(梧州学院、市教育局负责)
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办好梧州职业学院。筹建1所新的普通高等院校。力争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28%以上。(市教育局牵头)
(6)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苍梧县、岑溪市、藤县各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蒙山县特殊教育班建设。(市教育局牵头)
13.构筑区域创新型人才高地。
围绕发展六堡茶、砂糖桔、玉桂、八角、速丰林、桑蚕、三黄鸡、肉兔等特色高效生态农业,着力培养优势产业种养能手、生产经营能手、农村经纪人和乡村科技人员,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创业能力。(市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
加强二产人才建设,培养和吸纳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科研等高层次公共服务类人才,集聚和引进一批商贸、旅游、文化、房地产等消费服务类人才。以建立松脂林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为突破口,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对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医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专项资助。(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设立西江经济发展研究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制度。(市人社局、科技局牵头)
(五)建设文明梧州。
14.加强公民文明素质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性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组织“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加大道德模范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氛围。(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开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梧州人”主题实践活动。(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全面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营造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良好社会风气。(市文明办牵头)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动员全市各界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文明办牵头)
继续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市科技局、文新局、卫生局负责)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负责)
15.推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1)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图书馆、新博物馆、文化大厦、西江文化博物馆、市县档案馆、文化广场、龙母文化公园、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及妇儿活动中心等重点公益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构建覆盖面广的文化传播体系。(市文新局牵头)
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市文新局、档案局负责)
建设广播电影电视“精品工程”,推进影剧院建设。(市文新局、广电局负责)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乡镇文化站建设,普及村级农家书屋,整合乡镇广播电视网络,实现农村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扶持农民自办文化。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市、县、乡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市文新局、财政局负责)
(2)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加快运动场、综合体育馆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市体育局牵头)
加强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继续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每个行政村建设1座标准水泥篮球场(市体育局牵头)
实施“冠军培养计划”,努力提高体育竞技水平。争取2至3项国内体育赛事在我市举办。积极开展集健身、休闲、娱乐、健康、科学于一体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体育传统项目。(市体育局牵头)
(六)建设和谐梧州。
16.积极扩大就业与提高居民收入。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快就业结构转变,大力实施“乐业”工程。全市安排30万人以上就业,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市人社局牵头)
(2)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加快建立与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实现用工信息与职业培训信息网络连接。(市人社局牵头)
建立健全援助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市人社局牵头)
(3)加大就业培训力度。
有针对性地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新生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不再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要100%实现参加职业培训。(市人社局牵头)
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培训和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的衔接机制。(市人社局牵头)
(4)鼓励和促进全民创业。
进一步放宽创业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市工商局、人社局负责)
设立鼓励全民创业专项资金,减免创业税费,加大信贷扶持,降低小额贷款担保门槛。(市人社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负责)
(5)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17.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大力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目标,大力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市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进一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探索建立与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民社会保险的支持力度。(市人社局牵头)
(3)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增加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儿童福利服务中心。继续实施“蓝天计划”、“霞光计划”等救助工程,为孤、弃、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等服务。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退伍军人培训基地。推进烈士陵园建设。完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市民政局、残联、财政局负责)
(4)完善其他保障制度。
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私营、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覆盖范围。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0%。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覆盖范围。(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建立健全劳动能力鉴定和业务经办机构,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加强生育保险工作,逐步将城镇所有职工纳入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的其他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市人社局、司法局负责)
实施“安居”工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考虑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同形式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市政管理局、住建委、财政局负责)
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实行应保尽保。加速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逐步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市民政局、残联、财政局负责)
18.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负责)
积极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发展。建立辐射桂东南地区和广东西部市县的医疗救援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卫生局牵头)
加强对艾滋病、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市卫生局牵头)
(2)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
大力发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卫生服务模式和发展模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市卫生局牵头)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持综合医院、特色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快速发展,合理规划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功能与布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尤其是专科医疗服务领域的建设,提高专科医疗和综合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建立自治区卫生职业培训基地,加强医学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鼓励专家到基层服务和全科医生扎根基层。(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3)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市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负责)
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卫生局牵头)
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加快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农村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除害防病和推进农村改厕、改水等健康促进工作。(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4)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继续巩固、充实、提高、发展现有中医机构,加快配套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抓好一批重点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力争创建2个自治区级重点中医专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建设。(市卫生局牵头)
19.统筹做好人口工作。
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着力推进人口管理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负责)
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强化联合打击“两非”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建成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楼,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药具供应和管理、生殖健康服务整体水平。(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20.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市委统战部牵头)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市民委、市委统战部、市侨办牵头)
全面落实“依法治梧”基本方针,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权威。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市法制办、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司法局负责)
全面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市公安局牵头)
(2)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提高执法保障能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新格局,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牵头)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市安全监管局牵头)
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市民委牵头)
(3)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加强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和人民防空等建设。(梧州军分区、市人防办负责)
促进交通、科技、信息等基础设施资源共享,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梧州军分区、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桂东公路局负责)
建立完善军民结合的科研生产、装备保障、人才培养等体系。(市工信委、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梧州军分区负责)
(七)建设生态梧州。
2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为核心,形成以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钢铁、再生塑料等为核心的再生资源产业集群。打造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加大循环经济投入,逐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市商务局牵头)
(2)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充分运用工业生态规律,加强各园区集中治污和集中供水体系建设。(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实现园区基础设施共享和规模化经营,促进园区内部以及园区之间的废物交换体系和能量、水资源梯级利用体系建设。(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市政管理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3)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突出绿色农业生态循环系统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模式。(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环保局负责)
建设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分析、技术培训、监测咨询体系。(市农业局、环保局负责)
(4)推进服务业循环化发展。
着力加强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负责)
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推进专业化、社会化、区域化进程,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信委负责)
22.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1)加强节能管理。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建筑行动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委、环保局、政府机关事务处负责)
切实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继续实施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及绿色照明等工程。(市工信委、发展改革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负责)
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重点实施节能检测、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编制等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委、财政局、质监局负责)
(2)建设完善的污染防治体系。
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发布、考核制度。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监控监管,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
积极推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所有重点监测企业的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进一步加大城镇、园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完善工业园区的污染治理设施。(市环保局、工信委、住建委、市政管理局负责)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与执法(监察)队伍、环境监测网络、环境信息系统、污染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等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市环保局牵头)
(3)改善水环境质量。
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完善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市区饮用水取水和备用水源工程。市区及各县(市、区)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环保局、水利局负责)
(4)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全面禁止在市区、县城及近郊新建或扩建燃煤耗用量大的项目。加强废气重点污染源的治理,逐步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锅炉(炉窑),积极发展低能耗、轻污染或无污染的锅炉(炉窑),推广应用煤的洁净燃烧技术。(市环保局、工信委负责)
2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市环保局、团市委负责)
(2)加强城市环境建设。
优化大型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加强城区道路绿化、社区绿化和建筑绿化。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类污染源的综合整治,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地、居民文教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加快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市住建委、市政管理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负责)
(3)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体现民族和地方特色建设风格的城乡风貌改造。大力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和面源污染防治,建立示范工程。大力推行可持续的生态农业,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市环保局、市政管理局、农业局负责)
(4)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全面实施公益林保护工程,加快水土流失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荒山造林和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加快建设城镇周边森林景观工程。加强自然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切实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防治水土流失。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以及生物物种资源的安全管理。(市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负责)
24.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强化城镇应急预警管理机制建设,建立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体系。建立面向农业、广大农村的气象服务体系,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市政府应急办、气象局负责)
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实施地质灾害专项整治工程。(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完善重大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加强应急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建设,强化抢险救灾措施,加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成立市搜救中心,建设市、县、镇三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增强救灾减灾能力。(市政府应急办、民政局负责)
(八)建设开放梧州。
25.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完善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市国资委、财政局负责)
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加大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推介力度,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工商管理、自主创新、品牌创建、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梧州银监分局负责)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市环保局、财政局负责)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牵头)
(2)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事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市法制办牵头)
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市政府办牵头)
严格依法行政,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市法制办、绩效办、监察局负责)
(3)加快社会事业改革。
大力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编委办、人社局负责)
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设立非盈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市商务局、民政局、工商局、总工会负责)
(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积极探索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引导农村劳动力进城安居就业,稳妥有序地把失地农民变为城镇居民。(市人社局牵头)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市林业局牵头)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梧州银监分局负责)
26.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民营企业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城镇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社会事业、现代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市工商联、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市政管理局、财政局、招商局、工商局负责)
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逐步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金融办、工信委负责)
27.积极拓展资本市场。
努力通过各种方式搭建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积极推动银企合作,支持“银团贷款”等融资方式,鼓励外来投资以BOT、TOT、BT等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金融办、各金融机构负责)
继续实施“引银入梧”,积极引进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梧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办、招商局负责)
28.不断深化区域合作。
主动融入北部湾,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建设,全面拓展国内长三角、环渤海等多区域合作。(市发展改革委、招商局、商务局、工信委、旅游局负责)
加强与日本、韩国、新加坡及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市招商局、商务局、文新局负责)
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力度,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开拓国外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东盟和南亚国家开展加工贸易和境外设厂、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劳务合作等经济技术交流活动,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市商务局牵头)
坚持招大引强,加大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和有实力的国企、民企的引资力度,努力引进更多的强优企业。(市招商局、商务局负责)
鼓励梧州籍人才、企业家回家乡创业和投资。(市人社局、招商局负责)
开展现代物流、商贸、旅游、会展、金融、信息、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中介、风险投资等现代服务业招商。(市招商局牵头)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投资环境、生活环境。(市政务服务中心、招商局负责)
29.努力扩大对外贸易。
加快培育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重点推动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市商务局牵头)
加快发展加工贸易,建设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争取国家批准建设梧州出口加工区,整合、完善保税仓库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争取一类开放口岸扩大至梧州港赤水圩作业区。(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梧州海关、人民银行梧州市中支负责)
加速培育和壮大一批特色鲜明,面向国际市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辐射能力,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出口企业。(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口岸管理,推进西江亿吨黄金水道中心枢纽港口岸规划建设。(市口岸办、西江办、交通运输局、梧州海关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一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奋进、扎实工作、攻坚克难,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贯彻落实《纲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跟踪工作任务实施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每年2月10日前,各牵头部门要将上年度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二)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各牵头部门围绕落实所负责的目标任务,加强各项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加强规划协调,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抓好重点专项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县(市、区)发展规划的编制,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在空间布局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相互衔接,提升发展规划的实施效果。同时,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也要做好与《纲要》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完善规划纲要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分年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修订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年度运行分析和评估。规划实施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实际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及时提出调整议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四)组织实施好重大项目建设。
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抓手。“十二五”前期要确保中央扩大内需、自治区和市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并发挥效益。围绕规划提出的现代产业、农业农村、城镇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改善民生、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开放合作等方面,认真谋划重大项目,加强前期工作,完善推进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开竣工,进一步增强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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