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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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2〕155号
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顺市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安顺市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2012年实施方案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
安顺市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2012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辖区内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改善三岔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9号)精神和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的函》(黔环函〔2012〕14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精神和省环保厅下达的2012年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水系实际,对“河长制”管理河道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综合治理,改善三岔河水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和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实施“河长制”管理,推进三岔河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的总体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涉及三岔河流域的普定县、西秀区、平坝县也要成立“河长制”管理领导小组和设立“河长制”管理办公室。
三、任务分解
“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由市、县(区)河道的“河长”,组织编制并实施所负责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切实将各年度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中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共性目标:
1、完成三岔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工作。涉及三岔河流域的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省政府和省环保厅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三岔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落实监测经费、项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制定分阶段整治目标和断面水质达标任务。
2、逐步建立三岔河流域水质监测机制。监测断面为西秀区境内轿子山、普定县境内上坪、平坝县境内斯拉河大桥;监测指标为地表水常规监测29项和悬浮物,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悬浮物指标评价标准为≤150mg/L,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每次两天,全年12次。监测工作由市环境监测站承担,并按要求出具监测报告。
分项目标: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下目标任务:
西秀区:1.在轿子山镇开工建设处理能力为13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设置千峰河流域水源保护警示牌及水源保护宣传牌。3.在千峰河沿河青山、邓家水井、各什、洋坪、本寨等村寨新建垃圾池共15个。4.对千峰河青山、水塘、本寨河段河道清淤各2公里。5.完善河道环境监察、监测基本设备。
平坝县:1.要求大源煤矿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使废水达标排放。2.在乐平乡新建简易垃圾池3个。3.建立机制,定期对辖区内河段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4.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经济林建设500亩,其中乐平乡325亩、齐伯乡175亩。5.完善河道环境监察、监测基本设备
普定县:1.完成县城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2.实施水母河小流域、南安庄河小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3.在平桥河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河道0.6km,治理水土流失3km。4.在坪上、鸡场等乡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完成人工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5.实施坪上、鸡场等乡镇植被恢复等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1829亩,封山育林20000亩。6.要求元江煤矿建设废水处理实施,使废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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