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2〕9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三日

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一手抓适应、一手抓提高”和“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特色”的基本思路,高品质建设廉租房。

(二)主要原则

1.统一规划,依法推进。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城市管理建设、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在城市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以合理的照顾。

2.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着眼保持安顺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量力而行、量力而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建设项目为载体,突出重点,分布实施。

3.坚持统筹规划,搞好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4.立足城市规划,建改互融。按照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安顺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安顺市对外形象,有利于安顺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沟通协调,努力在思想上形成广泛共识,在行动上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城市环境整治及规划建设工作。

二、建设标准

1.在户型设计中,将节约实用作为设计的重点。在规范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公摊面积,使整个建筑成本大大减少。在户型布置上,充分考虑到居民的生活习惯。动静分区明确,而且设计中加上开敞式阳台,满足当地人的生活需要。户型设计中尽量做到房间方正、实用,没有无谓的空间浪费,而且户型空间比较自由,可以自由组合改造。每户都有良好的朝向、景观和通风。各房间布置紧凑。

2.住宅立面采用简洁大方的设计手法,运用简单节省的建筑语言,创造一个现代、新颖的住宅立面。在细部的处理上,力图将精致、简洁的细部构件呈现给居民。在对立面整体的把握方面,力图在最终的效果上达到“便捷、安全、观景”。

三、资金筹措

根据投资估算结果,本项目总投资11205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由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6000万元,剩余部分通过公司其他融资渠道及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四、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该项目新建廉租住房1,482套,总建筑面积74,1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筑结构设计为砖混结构,基础类型为墙下条基,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区内配套必要的互助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实施大规模城镇改造,严格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大大提升安顺市北部新区居民住房和生活水平。

(二)实施步骤

本工程项目计划两年完成投资建设,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项目的立项、融资、报建工作,要求在2012年1月完成。第二阶段为征地拆迁的场地平整工作,主要完成征地拆迁、地勘、施工图设计工作,本要求在2012年8月底完成。第三阶段为项目招投标工作及主体施工工作,要求在2012年9月动工,2013年6月竣工验收。

五、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认真编制整治建设规划

加快推进规划编制,严格规划实施管理,认真按照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编制完善安顺市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详细规划,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必须按规划实施,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发生。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及安顺市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规划和用地管理执法检查力度,共同做好规划监管工作。

(二)全力推进搬迁安置工作

1.认真细化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合理测算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科学制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2.依法组织实施。按照依法拆迁、阳光安置和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要求,依法推进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三)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1.扎实抓好水电设施建设。合理安排供水布局,切实保障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做好廉租住房供电规划,确保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

2.切实抓好其他配套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廉租房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超市等规划建设工作,着力为廉租房居民创造优美的生活坏境。

(四)组织拆迁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拆迁,逐户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按照居民自愿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安置。

(五)设计和施工管理

选用国家和省推荐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建设节能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小户型设计要考虑未来的改造。廉租房建设项目要实行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

(六)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要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六、廉租房建设的相关政策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出售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

(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

(三)新建廉租住房,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组建的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按照项目法人制要求,理顺工作体制,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积极支持市人大、市政协依法按章履行职能,定期开展改造工程专项视察和调研活动,促进整体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确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市住建、交通运输、发改、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建立紧密高效的工作机制,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严肃工作纪律。西秀区北部新区廉租住房项目指挥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凡推诿塞责,影响工作推进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的,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带头做好相关工作,凡无理阻扰、拒绝执行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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