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阳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贵阳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筑府发〔2010〕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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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贵阳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工作的通知
筑府发〔2010〕7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6月24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要求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的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实现全国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为科学制订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住建部要求在2010年12月底前,40个重点监控城市要完成市与主城区的数据整合,满足二套房等宏观调控政策的查询需要;2011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区县数据整合,力争在2011年底前完成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住建部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国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的考核问责机制,列入向各地政府督查的范围,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城市,住建部将对当地政府进行约谈。今年10月底前后,将对40个重点城市的系统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考核,
为完成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任务,经2010年7月12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施方案》,目前立项工作已完成。按照财政资金分级负责原则,属云岩、南明、金阳新区所辖管理的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属各区(市、县)所辖管理的部分由各区(市、县)财政承担。据初步预算,区(市、县)财政总共约需承担669万元的建设资金。各区(市、县)需承担的资金如下:
(表略去)
(说明:因各区(市、县)历史档案数量实际数与预测数可能有所偏差,所需经费与上表可能有所出入,按实际发生计算)
住建部要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时间紧迫,现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已经立项,各区(市、县)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全市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要求配置相应资金,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历史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相应建设任务。相关事宜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人:文静电话:5828583胡佳电话:5811863)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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