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批复

六盘水府函〔2014〕67号

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贵州省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请示》(六盘水环请〔2014〕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其内容和深度达到编制大纲要求,原则同意该《规划》,由你局印发实施。

二、《规划》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规划》,协作联动,迅速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201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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