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盘水府办发电〔201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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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一、主要目标
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做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2015年,实现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大幅增加,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明显下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统计局)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动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1.支持培育1家以上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扶持创建1家以上国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创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
4.认真分析我市在全省乃至西南地区交通区位优势,策划包装重点物流项目,加强我市物流产业项目招商力度,争取重要物流中心项目落户我市。(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着力提升物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水平。
5.以客户需求为中心,通过资源整合,为客户提供物超所值的供应链服务。积极支持推动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等驻市大型生产企业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我市物流行业标准和激励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制定体现本企业特色的企业标准,提升物流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物流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物流业健康发展,提升我市物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公安局)
7.加快推进我市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售后服务平台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售后服务平台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快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做好国家标准在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中的推广运用。(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
8.加快物流设备设施、冷藏设施、搬运装卸以及运输标准化建设。在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制定的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基础上,将部分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物流设施、冷藏设施、搬运装卸以及运输标准提升为地方标准,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物流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托盘共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
9.鼓励企业选用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充分利用六盘水被列入“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契机,向企业宣传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汽车加气站和甲醇加注站建设,为在城市配送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能源保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市环境保护局)
10.大力扶持绿色物流新型组织发展,力争将六盘水纳入全省“城市共同配送班车”模式试行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合理配置各类运输方式,促进节能减排。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扶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业态。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抓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回收物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
(三)着力强化物流网络体系建设。
12.加快推动公路和铁路建设,打通连接云南桥头堡和通向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西向物流辅助通道。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道路运输规划,重点加强物流主通道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
13.加快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打通物流信息链,全面构建集政务与商务、政府与企业、设施与运行、服务与保障各类功能齐全的六盘水智慧物流云平台。通过信息平台来引导、带动现代物流发展,实现物流、金融、商贸、制造和信息五大产业的协调发展,创新物流产业发展模式,再造物流新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14.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六盘水月照机场尽快开通货邮业务,推动空陆联运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市邮政管理局)
15.积极开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和绿色交通行动,建立交通运输、物流货运、邮政快递综合一体的城市配送系统。加快对已启动的以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快递物流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
16.加快农资配送中心升级改造,加快县(特区、区)配送中心仓储建设,进一步提高农资供应的配送率,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做好农产品配送中心选点布局和农资下乡服务工作,壮大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农村商贸平台。(牵头单位: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农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在《贵州省物流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框架下,编制实施《六盘水市物流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和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
18.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
19.保持合理储备水平,加快推进市粮油储备中心(马嘎)、县(特区、区)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粮油储备和物流功能。推进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力争5年内完成中央、省、市、县四级粮食储备库“智慧粮库”工程建设,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20.加快推进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交易物流园、市食品公司肉食品、水产品项目和市蔬菜水产公司蔬菜保鲜加工等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同时在有条件的县(特区、区)建立完善冷链物流项目。引导企业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拓展农产品销售范围和目标市场,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优化发展环境。
21.大力推进“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
22.清理、归并和精简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物流企业的非行政审批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优化发展环境,对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联审联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4.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现代物流业信息采集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5.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涉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一事不再罚制度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乱收费”、“乱罚款”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26.建立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联席会议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超限超载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7.简化道路运输物流企业道路运输证件办理手续,推行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一日办结制度,缩短办理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实施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将货运车辆安全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和尾气检测整合为一次进行)。严格执行货运车辆异地检测和维护规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8.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积极拓展鲜活农产品绿色运输通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农委)
29.加强对现代物流业涉税工作的调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和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税收优惠。(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0.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涉及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梳理,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31.合理安排物流业用地。对纳入国家、省、市以上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为生产配套服务的仓储等物流项目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储备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内优先予以保障,在园区的物流业用地享受工业仓储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商务粮食局)
32.进一步加大对现代物流业的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且信用评级高的重点物流企业提高信贷额度。加大直接融资工具的宣传力度,增强现代物流企业的直接融资意识。引导商业银行根据物流企业的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为物流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牵头单位: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3.依托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平台,积极引进高层次物流从业人员。重点加强物流高级管理人才、物流专业技术人才和物流职业经理人的引进和培育。认真落实省、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高现代物流业对外开放水平。
34.积极申报设立六盘水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保税物流。(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5.加强区域物流业互动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六)强化组织协调。
36.加大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指导、考核力度,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7.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服务协调机制,密切关注我市重点物流企业运行情况,分析运行变化特点和发展趋势。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帮扶和指导,鼓励企业成立物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管理,提高物流行业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七)强化统计监测和激励扶持。
38.根据贵州省物流业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重点企业物流统计监测工作,按照贵州省现代物流业核算办法,加强物流业统计分析。(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
39.建立检查督办和通报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对重点支持的物流项目定期跟踪考评,提高物流行业动态监控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40.对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贡献突出的地方,在现代物流业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争取上级的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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