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州固定资产奋斗目标按210亿元分解落实的安排意见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黔东南府发〔2009〕58号
颁布日期:2009-1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州固定资产奋斗目标按210亿元分解落实的安排意见

黔东南府发〔2009〕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确保今年既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完成,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快速发展,结合我州当前投资形势,州人民政府决定2009年度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奋斗目标按210亿元安排。现就目标任务分解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树立“全部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以项目工作为中心、项目工作以落实投资为中心”的“三个中心”意识,全力实施好“项目带动”战略,始终把投资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常抓不懈,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投资工作的领导,强化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跟踪、指导和协调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落实目标责任

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0亿元的任务,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解落实到项目,并制定完成任务数的倒排工期计划,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强化调度、切实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调度工作

要继续认真开展好投资项目的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主动的协调、对接统计部门上报统计数据,杜绝漏报、错报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调度每一个具体项目,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

四、增强服务意识

各级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解决好建设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积极抓好征拆工作。对具备条件开工建设的新项目,要尽快完成项目审批、环评、土地预审等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

五、加强督促检查

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目标办、州发改委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重点项目投资目标完成进度进行督查。

附件:200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10亿元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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