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质量兴州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127号
颁布日期:2009-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质量兴州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1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质量兴州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黔东南州质量兴州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国发〔1996〕51号,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提升产业竞争力,以质量振兴带动经济,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根据《贵州省质量振兴意见》(黔府发〔1998〕45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用4年时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质量兴州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广泛开展质量兴州活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全面提升我州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黔东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要求

从现在起至2012年底,制订实施全州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的总体目标,并落实到各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各级领导质量责任制,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和约束机制;把质量兴州活动主动融入到六州战略和全州主要工作之中,以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树立良好的区域形象。

三、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州各县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重点产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本州重点产品(不含食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为:2009年达到83%以上,2010年达到86%以上,2011年达到90%以上,2012年达到9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不含食品)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为:2009年达到88%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2011年达到92%以上,2012年达到95%以上。

2.创建一批“品牌”。通过不断的质量改进,在主要产业、重要行业中创建一批居行业前列、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生产规模的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名商标产品、著名商标产品、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产品等,具体目标为上述品牌每年新增5个以上。到2012年,努力培育和发展1~2个中国名牌产品,5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15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20个以上黔东南州(推荐)名牌。从而形成一批在省内乃至国内质量优良、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群体,使我州名牌产品企业的产值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30%以上。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州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通过质量体系认证;80%以上中型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60%以上的小型企业(主要是旅游服务行业)贯彻ISO9001质量标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主要产业的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争取一批重点骨干企业获得全省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或质量奖。

4.企业生产经营更加规范合法。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和强制认证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要100%持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产品要得到有效清理。

5.主要产业重点产品采用先进标准比例逐年提高。列入本州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执行标准为:2009年100%按国内行业以上标准组织生产;2010年80%以上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11年90%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1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12年95%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15%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6.无标生产现象基本消除。对产品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州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

7.大型工业企业贯彻GB/T19022-ISO10012国际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60%以上中型企业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50%以上小型企业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8.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地方大宗、特色、外向型农产品和主要食用农产品逐步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过程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争取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每年争创1-2个在州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农产品品牌。

9.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减少,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争创一定数量的省、州优良样板工程。

(三)服务质量

交通、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60%以上的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获得质量体系认证;80%以上的服务企业达到省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四)环境质量

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州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90%。

四、推进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质量兴州活动的组织领导

质量兴州工作是一项有组织的、长期的、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是全州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州人民政府为加强质量兴州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质量兴州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州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同志参与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本辖区质量兴县(市、区)工作。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质量兴州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州活动的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质量兴州活动,认真抓好本辖区质量兴县(市、区)工作的组织、计划、领导、协调和指导,促进本地区工农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质监部门:主动承担和履行质量兴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并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主动为企业开展质量、标准、计量等法律法规和企业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并做好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把食品、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质量检验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锅炉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开展“质量月”、“国际标准化日”等工作;及时推广质量兴州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州活动的深入开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计划部门:把提高产品质量和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质量工作落实到本州各项经济和社会建设规划中。

经贸部门:按照目标要求,大力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工作,保证质量兴州总体目标的完成。

建设部门:加大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招商和项目审批部门:加强对外来投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州外市场,增强本地区商品在州外市场的竞争力。

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

商业、邮电、交通、旅游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自身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服务质量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贯彻国家和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重点抓好文明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上台阶。

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公共卫生相关产品的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有关法律和质量规范要求,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做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制售伪劣药品行为,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沟通联络广大工商企业,努力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商标、广告及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社会经济秩序。

农业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化和无公害农业基地建设的进程,把质量工作贯穿于农业发展的始终,提高本地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统计部门:加强企业统计工作,充分运用统计管理手段,推动质量兴州活动朝着经济效益型发展,力促经济综合发展速度和效益显著提高。

税务部门:鼓励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的发展道路,并按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激励支持。

公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和协助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查处。

工商联:向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广泛宣传质量兴州战略和品牌兴企战略,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开展质量兴州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宣传部门:加大对质量兴州活动的宣传力度,把握政策舆论导向,为深化质量兴州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树立质量意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1.企业要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战略思想,以质量兴州为契机,全力投入质量兴州活动,通过在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或“质量兴业”工作,扎实做好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产品的竞争能力。

2.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组织制订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作。

3.企业要成立有效的质管机构,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抓质量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发现和解决产品生产中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对质量难点要组织技术攻关;开展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和用户对产品质量满意度的分析研究,使企业产品适销对路。

4.企业要制订科学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通过指标分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甚至个人,把产品质量同企业员工的报酬挂钩;实行质量监控制度,层层严把质量关,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配件不入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进入下一工序,未经验收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对整个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同时做好售后跟踪服务和市场信息反馈工作。

5.注重科技进步,抓好产品结构调整。各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销路、效益、市场前景等情况,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重点提高产品档次,增加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高效益的拳头产品。

6.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市场占有率。各企业要注重以质量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下功夫创立更多名牌产品,发挥名牌效应优势,把企业做大做强。

7.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工作。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大型骨干企业和产品出口的企业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或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积极采用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国际标准,企业产品尽快办理商品条码;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申办二、三级计量体系确认;民营、乡镇小型企业要消灭无标生产,按执行标准组织生产,依法生产经营,积极争取申办三级以上计量体系确认;所有企业均应重视产品标识标签的规范化及其登记工作。

(四)加强市场监督和打假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打假扶优,创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是激励企业重视抓好质量的推动力,也是质量兴州活动取得实效的主要措施。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调整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和范围,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后处理力度,完善监督抽查公告制度、通报制度、对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制度,注重帮扶企业整改,提高产品质量;二是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根据本地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打假治劣工作,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查处标识不符、以次充好、掺假掺杂、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化肥、农药、建材、药品、燃气热水器等危害人体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坑农害农商品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和创建“购物放心”工程,营造企业公平竞争、消费者放心购物的市场环境。

(五)广泛动员,形成质量兴州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动员宣传质量兴州活动,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环境和风气,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和掌握质量兴州活动的意义、目标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质量兴州活动中来,自觉地为质量兴州活动取得成效共同努力。

五、步骤和要求

质量兴州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效果显著,四年基本完成总体目标,到2012年底达到或超额完成总体目标要求。分步实施如下:

2009年,打开工作局面。重点工作为:政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发布具体实施计划,各有关单位制定部门实施方案,落实各地、各部门质量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让全州人民和广大企业了解掌握质量兴州活动,并逐步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开展打假治劣、整顿市场秩序工作。

2010年,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质量工作,深入开展打假扶优,巩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成果。

2011年,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目标要求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初步验收。

2012年,完成目标任务,进行质量兴州活动达标验收。

附件:黔东南州质量兴州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附件:

黔东南州质量兴州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长:张仕福(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解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有祥(州经贸委主任、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袁贵波(州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范钟声(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讲师团团长)

巫四贵(州质监局总工程师)

李军(州工商局副局长)

林昌富(州发改委副主任)

舒继福(州财政局副局长)

罗燕平(州科技局副局长)

李朝军(州建设局总工程师)

田应元(州交通局副局长)

刘跃平(州农业局副局长)

王永泮(州环保局副局长)

祝钢潮(州公安局副局长)

吴宗炳(州商务局副局长)

赵顶平(州统计局副局长)

王秀筑(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政宇(州卫生局副局长)

张远卿(州旅游局副局长)

刘顺奎(州地税局总经济师)

周章平(州国税局副局长)

吴展朝(州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袁贵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巫四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人员从有关部门临时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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