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府办发〔201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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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6〕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铜仁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起始之年,也是补齐环保短板的攻坚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委一届九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稳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创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统筹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着力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继续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下达的PM10、PM2.5削减任务。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年优良率达到90%。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省控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规定功能区水质类别标准的比例大于或等于86%。建成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或等于70dB(A)。辖域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重点区域水和大气环境中主要防控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达到功能区目标。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任务。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26项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督查,积极做好创模工作。
组织实施《铜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扎实开展创模工作,巩固已达标指标,重点突破不达标指标,确保我市26项创模考核指标基本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
(二)统筹谋划,着力推进生态工作。
1.加快“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报批。切实加强与部厅对接,尽快完成《铜仁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报批工作,积极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做好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启动大气、水、土壤和重金属等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评估考核工作。
2.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加强辖域内农村环境保护,以建制村为单元,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8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任务。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创建生态乡镇不低于1个、生态村不低于3个。大力支持江口县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3.协调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协同推进环保设施项目建设任务,会同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好171个环保设施项目,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4.协调完成环保十件实事。2016年环保十件实事涵盖土壤、水、大气污染治理、“创模”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协调有关部门细化任务,全力抓好落实。
(三)铁腕治污,稳步提升环境质量。
1.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十二五”及2015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核查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及时分解下达“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完成2015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2016年度减排项目库,强力督办涉水、涉气的重点减排工程。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和削减替代制度。
2.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出台铜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方案,深化扬尘综合整治,实现扬尘整治精细化和全覆盖,重点控制施工、道路、堆场及渣土运输、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整治,建立城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重点整治工业企业、汽车维修厂、4S店喷涂房以及露天加工喷漆作业等废气排放。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达到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核定目标。
3.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公布实施《铜仁市水污染防治计划工作方案》,推行重点流域“河长制”,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配合省环境保护厅争取将乌江纳入国家层面实施生态补偿。积极配合水务部门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确保我市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4.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加密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情况,储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万山区、松桃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任务。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废渣整治,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督促完成3个标准渣场和4个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任务。
(四)加强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坚持依法保护环境。配合市人大做好《铜仁市锦江河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做好国家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水十条”和即将出台的土壤十条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出台《铜仁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加大环境违法企业曝光力度,推进“阳光执法”;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做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和案卷评查工作;编制环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依法公告实施。深入推进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排污费核定与稽查力度,清理完成排污费拖缴、欠缴积案结案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日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格监督员“哨兵”作用,及时发现、制止轻微环境违法行为。
2.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持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严厉打击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以废机油为主的涉危涉重领域环境犯罪行为、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行为、自动监控数据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等四方面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和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环境保护与司法机构联合联动执法工作合力。
3.狠抓行政处罚与协调联动。把查大案办要案作为行政处罚工作的重点,找准行政处罚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排除阻力干扰,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市内有震动、省内有影响的环保大案要案。加强部门配合力度,确保信息无缝对接、行动密切协作,完善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增强环保技术协助能力,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现象。
4.做好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制定《铜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做好核与辐射技术应用单位年度安全检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推动区域、流域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各地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督促各地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管理。
5.做好环保信访舆情工作。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转变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观念。聚焦信访重点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确保个个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做好舆情管控与处置。完善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舆论工作的管控力。
(五)强化环评,把好源头防控工作。
1.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能源、交通、工业、畜牧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产业规划环评。配合省环境保护厅申请开展城市新区总体规划环评试点和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同步推进试点城市和园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重大项目专项督查。打击建设项目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务必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改。未按时限整改的,按照新《环保法》规定严厉处罚。
3.加强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对在铜开展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加强对施工周期长、环境影响大的建设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理。着力开展环评“阳光审批”,切实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强化技术评估管理。实现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公开。
(六)推进改革,着力完善长效机制。
1.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改革工作要求,推进国家和省明确的环境监测体制、环境治理基础制度、信息公开、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聚焦排污权交易、第三方评估、第三方监督、信访奖励举报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市州环境保护协作工作机制等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2.启动环保督察工作。对30%以上的区(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开展综合督察,督促转变观念,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关于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精神,衔接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七)强化监测,推进生态创建工作。
1.加强江口、沿河、石阡、印江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积极做好大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持续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建立市级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机制。
2.加快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建设,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专业化运营。
(八)强化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1.启动环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环境应急预测、预警和数据交换工作,切实提高环保大数据的充分收集、深度分析和实际应用能力。推行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监测、监察、监管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操作规范、全程留痕、责任可溯,为环境管理提供牢靠支撑。
2.积极推进环保网站、微博微信、政务信息等全媒体互动,传递铜仁好声音、传播环保知识、曝光典型案例,扎实开展“2016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年”活动,积极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完善重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做好舆情应对;建立环保信息互动平台,构建良性公众参与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在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做好申请信息公开,推进非公开事项目录管理工作。
(九)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注重把党的建设融入环保中心工作全过程,以党的建设保障中心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深化队伍建设。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定点定时抓好环保人员学习培训,并做好企业负责人与环保工作人员的延伸培训工作。组织开设“环保讲坛”,推行中层干部定期上课制度,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抓好作风建设。组织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观摩活动,开展环境监测技能大比武活动,选出勇于担当、严于执法、敢于碰硬和专业过硬的先进典型,达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行政审批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约谈”,强化“不想腐”的教育预防机制。突出问责导向,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压实“两个责任”。着力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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