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府办发〔2015〕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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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铜府办发〔2015〕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管理,加快客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13)和贵州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黔交运〔2014〕6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选活动的组织、考核、评定和奖励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城市客运车辆)是指公共汽车、出租汽车。
各县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及奖励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及奖励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奖励工作。
第二章星级评定内容、方式
第六条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
第七条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实行一年一评动态评定制度,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须提前重新申报。第一、二、三年分别按照客运市场公交、出租汽车总数10%、15%、20%的比例评定星级车辆;其中,五星级车辆占星级车辆的30%,四星级车辆占星级车辆的40%,三星级车辆占星级车辆的30%。
第八条参加星级评定的城市客运车辆,必须营运一年以上,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年限须达一年以上。
第九条星级车辆的评定,采取车主自主申报、企业择优推荐、主管部门统一审查并初步评选、考评委员会审核评定星级等级、在市级媒体和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定其星级等级。被评定的星级车辆,在车身上张贴相应的星级标志标识。
考评委员会由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会、市道路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碧江区政府、万山区政府、铜仁日报社、铜仁网站、铜仁电视台及公交出租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
第十条城市客运企业应当自觉接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星级评定,并按要求提供真实的评定资料。
第十一条市政府对五星至三星级车辆进行评定、奖励和挂牌。
第十二条星级评定以遵章守纪、服从安排、行业服务、安全运营、车容车貌、好人好事为主要内容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主城区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及驾驶员星级评定标准确定星级级别。具体评定标准和计分标准附后。
第十三条城市客运车辆星级评定时效为一年。城市客运车辆更换新车时,在有效时限内可将其星级称号挂在更换的新车上。
第三章星级评定机制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参评车辆驾驶员在该车年度内实际上岗服务工作日在300天以下的;
(二)年度内有重大行车责任事故的(责任≥50%);
(三)因违章违规经营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四)参与罢运、越级上访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星级称号,收缴星级标志,两年内不得参评:
(一)参与罢运、越级上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被吊销、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
(三)不服从行业管理、抗拒检查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五)因违章违规经营被新闻媒体曝光、被市民举报经查实的,一年内驾驶人驾驶该车被交通执法部门查处2次以上(含2次)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星级称号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星级称号,更改星级标志,一年内不得申请晋级:
(一)因违章违规经营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的;
(二)年度内交通违章或营运违章记分超过本星级上限的;
(三)发生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四)将星级服务标志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第十七条参加评选的城市客运车辆,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车辆信息资料,如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同时,对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章星级奖励
第十八条被评定星级的公交出租车辆,其驾驶员、企业由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星级城市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奖励。
1.由市政府按照星级级别从五星级到三星级每年度分别一次性奖励每台星级车辆10000元、8000元、6000元人民币,并按照星级级别授予每台车辆星级标牌。
2.对获得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称号的星级城市客运车辆驾驶员,由市道路运输局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的评优评先工作。
(二)星级城市客运车辆的企业奖励。
1.在年度公交、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另外给予加分,按照星级车辆拥有数三星级每1辆加2分、四星级每1辆加3分、五星级每1辆加5分。
2.每年度对主城区公交、出租汽车企业进行奖励。公交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AAA级,且星级车辆占该企业车辆的20%,将被评为优秀企业,市政府年度一次性奖励该企业10万元人民币。公交、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AA级,且星级车辆占该企业的30%,将被评为合格企业,市政府年度一次性奖励该企业5万元人民币。
3.年度内被市政府奖励的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名额原则上控制在3个,按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星级车辆所占比例大小从高到低取前三位。
第十九条一年度内被团市委、市妇联、市工会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驾驶员,其驾驶的公交出租汽车按每表彰一次加5分。
第二十条经考核,连续两年为三星级的公交出租车辆可直接升为四星级车辆;连续两年为四星级的公交出租车辆可直接升为五星级车辆;连续两年为五星级的公交出租车辆,在规定的运营区域内,其驾驶员子女在入学就读、助学金、奖学金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第二十一条年度内三星级车辆直接升为四星级车辆的车辆数占三星级车辆总数的20%,四星级车辆直接升为五星级车辆的车辆数占四星级车辆总数的10%。
第二十二条星级评定计分:参照《贵州省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城市客运车辆驾驶员总分为20分,城市客运车辆总分为40分,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被媒体报道表扬的作为加分内容;安全行车结合公安交警的违章处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客运企业应当分别建立和完善城市客运车辆、驾驶员、车主星级档案,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设奖励资金从主城区城市客运车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先试行三年,三年后修改完善。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道路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及驾驶员星级
评定标准
2.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及驾驶员星级
评定计分标准
附件1
铜仁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及驾驶员星级评定标准
公交出租汽车及驾驶员星级评定标准分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一般要求指公交、出租汽车及驾驶员申报星级需达到的基本要求,特殊要求指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申报不同星级需要达到的不同要求。
一、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星级评定标准
(一)一般要求。
1.车身外观
(1)标志色:按规定喷涂统一的营运标志色。要求油漆不变色、不褪色;营运标志及监督电话清晰、无破损。
(2)车身:车身整洁、光亮、无破损、无斑脱、无凹凸。凹陷面积超过10平方厘米,锈斑、脱漆面积超过5平方厘米以上及待喷漆车辆不得上路营运。
(3)玻璃:齐全明净,开闭自如,不破损,无刮痕。
(4)号牌:车辆前后号牌完整、清晰。
(5)保险杠:前后保险杠无破损、无斑痕、无明显擦痕。
(6)车灯:车灯正常启亮,灯罩完整无损坏。
(7)顶灯:车顶前沿中间安装符合标准式样出租汽车顶灯,并保持外壳完整、字迹清晰、图案清楚,车辆打开夜间灯的同时必须开亮顶灯。
(8)其它:车框档雨条固定良好,无漏水。
2.车内环境
(1)空调:空调状态良好、有效。一般在室外气温12℃以下和28℃以上使用空调,特殊情况,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
(2)计价器:在规定位置安装计价器,保持计价器干燥,显示屏无遮拦。
(3)顶棚:车辆内部顶棚清洁无污垢。
(4)行李箱后搁板:干净、空敞,不得放置司机随用物品。
(5)行李箱:干净、无杂物。
(6)清洁袋:车内备用清洁袋,随时清理;不得在司机位置以外区域放置司机随用物品;保持车内无杂物。
(7)车内空气:车内禁烟,保持车内通风、无异味。
(8)车内环境:保持车内安静。车内音响声音适中,并应按乘客意愿打开或关闭收音机。
3.车体卫生
(1)维持车容整洁:做到车辆内、外部无积灰、积尘;车内各种设施表面清洁。
(2)车辆清洗:每天清洗车辆,如遇雨天,在雨停后2小时必须将车辆冲洗干净。
(3)座套:按要求使用白色布质座套,长年套用;座套固定、牢固、平整,没有移位、滑脱现象;及时换洗,保持座套无污渍、无破损。肉眼可视残留污渍面积超过4平方厘米或破损面积超过1平方厘米的座套,不应继续使用。
(4)消毒:定期消毒。
4.张贴、悬挂物
(1)在车身规定位置须张贴由物价部门监制的价格标签,并保持标签完整、清晰。有后小三角玻璃的出租汽车,张贴在后小三角玻璃下侧。
(2)前挡风玻璃可张贴当年度车辆审验、规费缴纳等标记。
(3)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车体内外任何地方张贴、喷印文字、图形物件,一律不得在车内悬挂任何物件。
(二)特殊要求。
1.三星级车辆
(1)车辆驾驶员为三星级及以上。
(2)一年内营运违章4次以下。
(3)一年内交通违章4次以下。
(4)星级评定计分30—34分。
2.四星级车辆
(1)车辆驾驶员为四星级及以上。
(2)一年内营运违章3次以下。
(3)一年内交通违章3次以下。
(4)星级评定计分35—40分。
3.五星级车辆
(1)车辆驾驶员为五星级。
(2)一年内营运违章2次以下。
(3)一年内交通违章2次以下。
(4)星级评定计分41分以上。
二、公交出租驾驶员星级评定标准
(一)一般要求。
1.职业行为标准
(1)遵章守纪。取得营运资格,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服从行业管理,按照营运服务规范经营。做到精通业务,熟悉技能;合理线路,安全行驶;按序接客,明码标价;主动出具乘车发票。
(2)诚实守信。诚心待客,诚实经营,诚挚服务;服务不分亲疏,不分外地人与本地人,不欺客、不蒙客、不抛客、不宰客;礼貌待客,拾金不昧。
(3)语言文明。说普通话,学说简便英语会话;语言亲切,坚持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出口伤人,不与乘客争吵。
(4)仪表端庄。保持服装整洁(干净无破损),态度和蔼;不穿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5)见义勇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勇于智斗,及时报告,及时相救;不能遇险不救,不能知情不报。
(6)车容整洁。按规定喷涂统一的营运标志色、监督电话;车身外观保持良好;正确安装与使用顶灯;正确安装与使用计价器;配备必备的防盗、防劫装置;保持车况良好。
2.营运服务标准
(1)问路(乘客上车后)──“请”字当先。
(2)乘客上车后,司机礼貌用语:“您好,先生(或小姐、太太),请问您去什么地方?”
(3)问清楚乘客确切下车地点:“靠近什么地方?”(避免因未问清楚而导致错驶、多驶,引起误会或纠纷)。
(4)选路──择经济路线或乘客指定路线。
(5)选择一、二条经济路线并征求乘客意见。路上易堵车或有施工地段,应事先告诉乘客(在知道的前提下),以取得一致意见。
(6)严格按乘客指定路线行驶。
3.启用计价器。
(1)上客后应当着乘客面开启计价器,并提醒乘客用语:“开始打表”,让乘客确认计价器显示为“0”。
(2)因司机原因(如加油、事故、违章、车辆抛锚、纠纷)而停车等候时,须按下计价器暂停键,并用语:“现在等候时间不计费。”
(3)暂停计价(到达下车点)──到达目的地后,应选择合适地点停车并立即按下暂停键,停止计费。
4.报价──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报清当次业务的车费,请乘客确认。用语:“请看计价器显示收费××元。”
5.开票──按计价器显示金额开发票。
6.唱票(结算车费时)──收取乘客车费,要当面唱票。
(1)收取乘客车费后,应立即审视票面,确认真钞和票额。
(2)当面清晰唱票,用语:“收××元,找你××元。”或收××元,刚好。”
7.找零──司机应当备零。
(1)主动找零一次找清,无零让零。
(2)收钱时,应说“谢谢”。
8.给票──必须主动给乘客发票(忌语:“发票要吗?”)。应主动将发票和找零交给乘客。
9.提示语言(乘客下车时)──提示乘客不要遗忘所携带物品,并审视车内有无物品遗留。
(1)在给乘客发票时,及时使用文明用语和提示用语:“不要遗忘随身携带的物品。”乘客如有行李需要放入时,司机应下车主动协助乘客放置行李,到达后协助取出,请乘客清点确认。
(2)乘客下车时,应说:“再见”。
(二)特殊要求。
1.在公交出租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的,或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伤亡后逃逸的,实行一票否决,公交出租车辆及驾驶员不准参加星级评定。
2.三星级驾驶员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取得铜仁市公交、出租汽车从业资格,驾驶公交、出租汽车1年以上。
(3)熟悉当地道路状况及名胜古迹、文化娱乐、购物场所、宾馆饭店、车站港口、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基本了解名胜古迹、风景点状况,基本掌握铜仁旅游知识。
(4)使用普通话,理解简单哑语,鼓励学习英语并使用简单英语对话。
(5)一年内未发生负同责及以上责任的重大行车事故,上一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扣分8分以内。
(6)一年内负有责任的乘客投诉3次以下,一年内营运违章4次以下、交通违章4次以下。
(7)星级评定计分15—17分。
3.四星级驾驶员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取得铜仁公交、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驾驶公交、出租汽车1年以上。
(3)熟悉当地道路状况及名胜古迹、文化娱乐、购物场所、宾馆饭店、车站港口、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熟悉名胜古迹、风景点状况,掌握铜仁旅游知识。
(4)使用普通话,理解简单哑语,鼓励学习英语并使用简单英语对话。
(5)一年内未发生负同责及以上责任的重大行车事故、上一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扣分4分以内。
(6)一年内负有责任的乘客投诉2次,一年内营运违章3次以下、交通违章3次以下。
(7)星级评定评分18—20分。
4.五星级驾驶员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取得铜仁市公交、出租汽车从业资格,驾驶公交、出租汽车2年以上。
(3)熟悉当地道路状况及名胜古迹、文化娱乐、购物场所、宾馆饭店、车站港口、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熟悉名胜古迹、风景点状况,熟练掌握铜仁旅游知识。
(4)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理解简单哑语,鼓励学习英语并使用简单英语对话。
(5)一年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行车事故、上一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未扣分。
(6)一年内没有负有责任的乘客投诉,一年内营运违章2次以下、交通违章2次以下。
(7)星级评定计分21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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