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铜仁市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铜仁市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2014年环保工作,对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运行管理,把环境保护作为一条绝不放松的底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以环境保护十件实事为突破口,加大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美丽铜仁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目标:1.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2.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95%以上,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规定水质类别标准;3.全市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7.5%以上;4.铜仁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年优良率达85%以上,酸雨率为零,降尘满足南方城市标准限值,其余县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各区、县中心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满足国家规定类别标准;6.新建项目环评率达100%,环保“三同时”执行率90%以上;7.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8.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环境保护十件实事,提升环境质量。一是实施锦江河污染治理巩固提升工程。二是实施PM2.5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三是强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四是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五是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六是加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七是推进国家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城市建设。八是开展噪声污染治理行动。九是加强环境监测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十是倡导生态消费推进污染减量化工程。

(二)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完成碧江区、江口县、石阡县、沿河县4个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推进德江潮砥、江口梵净山太平河、思南许家坝3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完成华电大龙发电厂脱硫脱硝项目建设。切实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程,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不予通过年检。实行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前置制度,推进污染物防治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

(三)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坚定不移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制定出台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重点将国家发改委批复为生态功能区的江口、印江、石阡、沿河打造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二是实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50万亩、石漠化治理21万亩、水土流失治理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30%以上。三是把生态保护与旅游业、绿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四是开展全国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县、乡(镇)、村创建工作,各区、县要完成3至5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5个省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5个市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任务,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夯实生态建设的基础。六是倡导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实现污染物减量化。

(四)深入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深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实施严格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在做好PM10常规监测的基础上,继续开展PM2.5试点监测、空气污染成因分析和防治对策研究。启动我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及监控平台建设,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常态化管理。制定出台促进固废资源化利用政策,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探索建立空气质量发布机制,提前做出预测。

(五)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一是实施严格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制度,严禁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及饮用水源补给区域新建排污口,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二是完成10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类和5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开展10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工作。四是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环境安全。五是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和临时贮存场地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危险废物排放。七是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严格落实12369环境信访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受理群众环境诉求,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六)严把源头控制关,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工作机制,坚持规划优先,严格执行环评政策,加强重点项目环保跟踪服务工作,开设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办法,严把环评审批关,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从源头减少新污染源的产生。

(七)强化行政指导,严查违法排污行为。一是探索实行环境监管分片划区管理,采取日查夜查、环境监察员驻厂等方式,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的“电子眼”作用,实现环境执法监管的网格化、自动化、无缝隙,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安静行动”,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噪声、风机噪声、娱乐噪声、交通噪声、社会噪声,严肃查处噪声污染源扰民环境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万无一失。

(八)加强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以提升环境保护能力为重点,推进环境监管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和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市监测站在2014年要具备完成饮用水源地所有指标的监测能力,全面提高对国控、省控、重金属污染源的监测水平,并通过达标验收。区县监测站按照省要求,力争通过三级站达标验收。

(九)扎实开展绕“创模”工作。围绕创模26项考核指标,各区县各相部门要整合资金,切实加大环保投入资金投入力度,资金要逐年加大,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和重点环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细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制度。在有条件的区县探索聘请环保工作监督员,推行项目审批公众参与。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要健全各级党校干部环保知训培训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环保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倡导建设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三)加强队伍建设。以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标建设为契机,要加强环保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精干、高效、廉洁的环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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