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4〕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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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遵企事业单位:
《遵义市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3月20日
遵义市2014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抓好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6号)和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构建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严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为遵义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强力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制定2014年度实施计划,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切实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检查考评督办机制,要组织开展包括现状、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措施等内容的消防安全情况综合评估,评估情况每半年上报上一级政府。对本地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年底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本地区行业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检查、核对、督促各部门开展好本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特别是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重点行业部门每月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20日将检查报告(包括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等内容)、排查台账、工作简报等报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市政府将各行业部门每月检查情况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
3.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要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实名报告自查自纠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要将每月自查自纠报告张贴在场所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将维护保养报告报市消安委。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七项规定,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严格落实每班两人值班制度。全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户籍档案,完善三项报告制度,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率达到100%。
4.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年初召开网格点负责人大队,培训网格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是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各网格点逐级签订责任书。小网格要入户与村民、住户签订《网格化全民消防安责任书》,要采用不易损坏的纸质张贴在入户处。二是建立“入户抄表机制”,实行入户抄表巡查,且把“入户抄表式巡查”和“入户宣传”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开展以促进公众知道报火警常识,家庭日常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入户宣传。三是各网格管理人要按要求入户检查和宣传,完成情况简要填写在入户责任书上,作为季度实地考核依据。四是每月确保有5%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市消安委将每月实施电话督查和每季度实地考核,确保年底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100%达标。
5.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在内的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汇川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县鸭溪工业园区、苟江经济开发区,新蒲新区经济开发区,习水县煤电化工工业园区,务川县务正道煤电铝工业园区,仁怀市名酒工业园区等7个“5个100”工程工业园区及习水县土城镇、赤水市官渡镇、绥阳县风华镇、正安县安场镇、务川县镇南镇、仁怀市茅台镇等6个“5个100”工程小城镇年内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并补清欠账。市政、住建、供水、通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各地要出台消火栓维护保养机制和实施办法,明确建设、市政、供水等相关部门的责任,1月前完成对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彻底排查,调整完善水源图册,将未列入建设计划的“欠账”消火栓全部列入建设计划;从2月起建立施工进度表,每月按50%的建成率,确保3月份补齐旧账,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市政消火栓建成率达到90%以上,完好率达到100%。
6.加强社区、农村火灾防控。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解决必要的消防业务经费,有效整合各种政策和资金,在农村全面实施寨改、房改、灶改、水改、电改、路改“六改”建设,全面完成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木质结构房屋电改工作,在农村木质结构房屋集中地区积极推广农村住房灾害保险,火灾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落实供电企业检查、消除农村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工作职责。
7.抓好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评估和整治。各地要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以乡镇、街道办行政区划分为单位,成立排查组,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消防、公安、综治等部门开展排查,要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检查,特别是对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设立单位整改进度表,依法督促整改。对本地区问题较突出的行业,隐患较集中的区域必须由本级政府挂牌,按照《遵义市城区及周边“五大火灾高危区域”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做好评估,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倒排工期,按时整改完成。评估情况3月1日前上报,10月1日前各地至少整治完成一处重大火灾危险区域。公安消防机构要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为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当好参谋,派出所要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把主要力量放在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农村、城中村和“九小场所”上,社区、街道办、村居、巡防等要依托网格化基础,做好入户排查和宣传,并发动群众去维护自身消防安全环境,主动去发现和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加强经费营房装备保障,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1.增强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深入贯彻落实财防330号文件精神,落实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标准,确保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预算(不含项目支出)在2013年目标任务基础上增加20%,遵义市(不含仁怀市)业务经费达到5222.94万元;应急救援经费按照支队级不低于300万元,大队级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单列支出予以保障;消防员高危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单列支出予以保障;专职队员、合同制消防员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纳入财政单列支出予以保障;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经费按照城区派出所不少于5万元每年,其它派出所不少于3万元每年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信息化建设经费、训练设施建设经费、政工信息化建设经费、心理行为训练场、图书馆、影视吧、荣誉室、多功能娱乐游艺室、电子阅览室建设经费、消防宣传专项经费、岗位练兵奖励基金、大队96119举报中心标准化建设费经费、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经费及执法质量基金等专项经费按照责任书要求足额落实。
2.推进营房建设。各地要以推进现代化营房建设为目标,“超前谋划提前介入”,全力推进消防队(站)建设。按照“三型一化”(环保型、节约型、适用型、功能化)的原则,完成支队培训基地、正安安场中队“三通一平”和基础工程建设;完成指挥中心营房基础工程建设;完成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红花岗区大队(含经开区中队)、新蒲新区大队(含一中队)、汇川区大队(含红河北路中队)、仁怀大队及新建中队、赤水大队及二中队、余庆二中队、务川大队营房新建任务;完成汇川区大连路中队、道真县大(中)队营房迁建改造任务;遵义县二中队营房达到执勤备战基本条件。坚持公安消防站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原则,启动新蒲二中队、习水二中队、桐梓二中队、凤冈二中队营房立项、规划、征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启动湄潭二中队营房立项、规划、征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年底前完成三通一平。强化基层基础设施配备,做好营房功能性改造,完成苟家井中队、会址中队、习水中队、余庆中队、湄潭中队、务川中队原址营房功能性改造;切实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和接待用房建设,年内确保100%的大队完成食宿点改造。
3.落实装备配备。依据《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购置适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按照100%中队完成铁军装备器材达标工作(人员标准:特勤中队45人,普通中队30人)9月份18个中队铁军器材全部达标。积极开展“四个一”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加大城市主战车的配置力度。遵义县完成1台进口底盘城市主战消防车、1台国产底盘城市主战消防车,仁怀中枢中队完成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茅台中队完成1台进口底盘城市主战消防车。红花岗完成2台国产底盘城市主战消防车,习水、桐梓、凤冈完成1台国产底盘城市主战消防车。遵义县、赤水、汇川、湄潭、绥阳各配置一台通信指挥车。大力推广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高压大流量供水消防车、模块化储运装备、高效环保灭火剂等高新装备。支队完成化学危险品、高层建筑、地质灾害3个模块化装备配备任务。新蒲新区大队完成1台高压大流量供水消防车、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台进口底盘城市主战消防车、1台中(重)型水罐消防车。逐步推动个人防护装备更新升级,全面完成攻坚组成员F1头盔和新型面料的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配备。9月份完成特勤中队16名攻坚组人员、普通中队12名攻坚组人员的F1头盔及新型面料的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配备。加大12年、13年车辆装备欠款的上缴力度,在四月份有欠款大队完成上缴欠款,四月底红花岗、绥阳、正安、桐梓、湄潭、凤冈大队完成登高尾款上交任务,六月份赤水、余庆、务川、遵义县、道真完成登高车尾款上交任务。
(三)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1.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进一步推进县、乡(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绩效考评范围。依托市级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同级政府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协调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联动机制,组织联合实战演练2次。
2.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正安县安场镇、凤冈县琊川镇、习水县土城镇、湄潭县永兴镇、赤水市大同镇、遵义县乌江镇、仁怀市三合镇完成专职消防队达标工作。年内新建遵义县喇叭镇、洪关乡,赤水市河口乡、长沙镇,余庆县敖溪镇、松烟镇、关兴镇,桐梓县九坝镇、茅石镇、木瓜镇、高桥镇、羊瞪镇、官仓镇、夜郎镇、容光乡、楚米镇,务川县石朝乡、红丝乡,道真县三桥镇,凤冈县峰岩镇、王寨乡、永河镇,正安县班竹乡、瑞溪镇、谢坝乡、小雅镇、乐俭乡,湄潭县茅坪镇、抄乐镇,绥阳县太白镇、宽阔镇,习水县寨坝镇和马临工业区等33支政府专职队。按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与市消防支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遵义市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不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按《乡镇消防队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建成率达到50%;红花岗区金鼎镇金川村、银江村,汇川区董公寺镇交通村、高坪镇金塘村,新蒲新区新舟镇槐安村、永乐镇民群村,遵义县龙坑镇梳池村、南白镇后坝村,湄潭县兴龙镇龙凤村、黄家坝镇牛物村,务川县黄都镇桂花村、泥高乡竹园村,桐梓县娄山关镇娄山关村、小坝村,余庆县白泥镇民同村、满溪村,习水县东皇镇大榜村、伏龙村,道真县玉溪镇五八村、旧城镇河西村,凤冈县琊川镇琊川村、绥阳镇石门村,正安县安场镇兴庄村、凤仪镇田生村,绥阳县郑场镇溪源村、茅垭镇拥德村,赤水市元厚镇五柱峰村、利民村仁怀市二合镇向阳村、茅坝镇官院村等30个行政村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按照“1队2池2泵”的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火灾高危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性质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利用事业编制、公益岗位、合同制、驻勤民兵等形式招录专职消防员,保证每个公安消防中队不少于10人。
(四)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公众消防意识和素质
1.抓好常态化消防宣传。继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较上年度递增不少于5%;所有县级行政区域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建成1个以上功能设施比较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要加强社会面消防宣传工作,设立入城口大型固定宣传牌不少于1个,电视公益广告每周不少于2次,主城区、主景区宣传长廊不少于50米,组织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发放入户宣传单不少于5万份,短信提示不少于10万次。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提升行业消防宣传督导作用。
2.发挥“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配齐举报投诉中心消防文员和基础设施,将人员、设施和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单列支出予以保障。各地要严格兑现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发动全社会力量监督消防安全,构建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消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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