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13〕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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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分工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
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规划》,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客观评价“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执行落实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意见,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推动全市“追赶、跨越、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二、科学合理开展评估
为全面客观评估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科学评价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及原因,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一)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对《规划》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同时,还要对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等进行重点评估。
(二)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对《规划》主要指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定量监测分析,形成量化评估结果,客观反映全市各地各部门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情况。同时,还需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准确反映实施进展、成效和不足。
(三)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即要根据各项任务指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评价,又要立足当前形势和发展要求的变化,顺时应势,着眼发展,科学研判规划施行绩效,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规划、破解难题的对策建议。
(四)自我评估和社会评估相结合。为保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自我评估的同时,还要采取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借助各方面力量、在不同层面开展评估工作。
三、牢牢把握好中期评估的重点
(一)围绕主题主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重点分析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实施情况不力的成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二)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主要是对《规划》确定的7个方面50个主要指标,特别是8个约束性指标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指标的实现程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对其中各方面普遍关注的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目标实现程度进行重点分析监测。
(三)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一是对《规划》提出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推动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二是对列入《规划》中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三是对《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四)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国内外发展情况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四、评估组织方式和任务分工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分工协作,邀请市内相关专家参与协助,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围绕《规划》纲要,按照《分工通知》中的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领域的发展指标和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等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交市发改委。同时,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负责编制的全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送市发改委。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市发改委提交评估报告。同时,牵头组织协调本地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各领域实施的评估和监测评估指标评价的相关工作。
(三)市统计局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监测评估指标及评估办法》(详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网站),负责全市“十二五”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的核定工作,并围绕指标实施情况提出分析报告送市发改委。
(四)市发改委负责起草《遵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并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市发改委负责“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配合,确保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二)科学进行评估。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特别是要紧扣《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突出评估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中期评估采用数据的截止时点为2013年6月30日。
(三)认真撰写评估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撰写评估报告。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规划》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执行情况;二是《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推进情况;三是落实《规划》所采取的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四是执行《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五是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六是《规划》相关目标任务是否需要调整及理由;七是对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六、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3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本地区及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二)2013年8月底前,市发改委完成《遵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三)2013年9月底,市发改委完成《遵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四)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遵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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