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海府办〔2012〕29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2年11月28日
海口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一、环保工作回顾及总结
海口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的防治。
(一)以主要污染减排为核心,提升城市发展潜能
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海口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得到有力推进,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9991.9吨和647.0吨,两项指标均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完成了当年环境保护部和省总量目标考核任务,超额完成了海口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形成系统治污体系
海口市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2011年环保投资额达到13.11亿元,占GDP的1.84%,与2005年相比,增长近3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目前,海口市共建有污水处理厂6座,污水处理能力55万吨/天;已建成雨水管道596.23公里,污水管线437.91公里,雨污合流管线217公里及污水提升泵站10个,服务面积113平方公里;2011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1%。此外,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基本建成,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量达1000吨,兴建了16座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和2座大型垃圾中转站,重点项目桂林洋高校区日转运能力为400吨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即将正式投入使用,日处理量为1200吨的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投产,年上网电量约1.23亿千瓦时,建成颜春岭垃圾场沼气发电项目,年均发电量超过1200万度,日发电可满足8800多户居民日常用电需求,可实现CO2减排量4万多吨。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32%,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医疗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三)以组织机构建设为保障,组建高效环保队伍
海口市委、市政府对环保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把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环保队伍,作为推进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建设中强化环境保护的有力手段。2009年11月9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海口市市级政府机构调整的通知》要求,成立了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是全省18个市县中是第一个成立了独立环保部门的城市。随后海口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根据机关“三定方案”和基层“六定方案”,完成了环保系统128名干部职工人员整体划分和交接,海口市下辖的四个区也分别于2010年设立了区环保局。其次,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琼山区人民法院增设了环境保护审判庭,形成专业化审判队伍,将涉及到环境诉讼的案件全部集中审理。海口市环保部门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服务型、廉洁型的文明和谐机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全力打造一支团结奋进、业务精良、作风端正、纪律严明的环保铁军。
(四)以严化环境管理为手段,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近年来,海口市不断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手段,依法大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以源头控制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二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的统一部署,每年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执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三是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建成海口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对28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在线远程监控,确保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水产品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的环境监管。
(五)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抓手,推进农村环保工作
近年来,海口市以创建农村文明集镇、小康环保示范村和文明生态村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片区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推动人工湿地、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屋、农村卫生厕所等设施的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注重基础设施功能向农村拓展,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改善。2011年,海口市共建成文明生态村1447个,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68%,特别是连片创建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六)以区域综合整治为基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近年来,海口市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污染控制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总体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2011年,海口市大气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0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值为0.016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全市API指数小于50的天数为264天,大于50小于100的天数为101天,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为100%;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9.3%。此外,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范围,烟控区覆盖率达到100%。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面完成龙塘、永庄水库等2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建成龙塘饮用水源地和南渡江铁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质实时监控;关闭和拆除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共8家,关闭和拆除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企业共13家;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的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6分贝,均符合国家标准。全市建成区绿化总面积40.96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为42.0%。海口市综合环境质量名列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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