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海府办〔2010〕326号
颁布日期:2010-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通知

海府办〔2010〕3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2010年8月27日十四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新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人每月补贴15元。

二、本标准自2010年9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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