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关于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关于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5〕1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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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亚市关于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关于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关于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商业用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以下简称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扩大存量房评估覆盖范围,提高我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探索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新模式,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房地产评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1〕305号)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地税发〔2015〕86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地税工作会议和存量房评估推广工作验收评审会议精神,围绕房地产一体化管理,依托房地产估价技术及信息化手段,按照《海南省房地产税收征管估价业务规范(试行)》,结合当前我市存量房评估工作实际,在专业评估公司专家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评估技术标准,全面推进商业用房的评估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法定、公平、公正、阳光、便捷、效率的原则,全面做好我市存量商业用房的信息采集和评估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原来的存量房评估工作基础上,扩大存量房评估范围,将全市存量商业用房纳入存量房评估系统,健全我市存量房评估信息数据库;统一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的评估标准,减少纳税争议,促进存量商业用房交易税收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存量商业用房交易税收的应收尽收;加强与市国土、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联系,力争信息共享,为进一步的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工作范围
(一)为了确保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的稳步开展,现将我市存量商业用房交易较为活跃的吉阳区和天涯区作为本次评估工作试点,力争明年底全市铺开。
(二)评估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存量商业用房,主要包括:房管部门发放的产权证上注明为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主要包括临街路(巷)用于各种商业经营用途的房地产或其他地点的同类商业经营用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上注明为商住两用的,按商业用途房地产进行评估);能分割出售并且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写字楼;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式酒店;能单独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车库等。
五、实施步骤
由于本次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工作分准备、实施和成果应用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5年4月—7月)
1.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市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岳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瑜市财政局局长
王铁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赖良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高富宅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和组织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确定评估工作方案;监督相关单位落实评估工作情况,指导和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成立实施小组
组长:赖良玉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副组长:吴乾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直属分局局长
成员:周芳芳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李海杰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科长
齐太臣市地方税务局财务装备科科长
周祥冰市地方税务局河东分局局长
姚涛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主任
李舒雯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
成刚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
李韦华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朱洪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管理科科长
刘清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
刘南飞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主任
孙淑蓉市房产信息中心主任
雷青青市规划局建设规划科负责人
蒙朝东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陈玮吉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海斌天涯区政府副区长
实施小组工作职责:根据各职能单位的职责,负责工作协调,提供存量商业用房相关数据信息、照片、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资料,协助办公室按时完成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3.成立实施办公室
主任:吴乾德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直属分局局长
副主任:麦正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张明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成员:符云溪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业务一科科长
符高忠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综合科科长
实施办公室工作职责是具体主要负责工作协调,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存量商业用房评估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4.起草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方案。提出业务需求,申请工作经费;起草招标公告、投标须知、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和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等具体内容,按照市政府采购流程,高标准确定评估公司并签订合同,明确评估有关事项和评估工作完成时间;组织工作调研、工作部署和考核,掌握房地产市场交易特点和规律及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等资料。
5.做好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税收政策宣传工作,力争社会各界的支持,为评估公司实地调查打好基础。
6.开展前期培训工作。按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技术标准》,邀请专家有针对性地对参与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人员开展前期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5年7月—9月)
存量商业用房评估方法以市场法为主,其它方法为辅。根据三亚市房地产交易情况及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以市国土、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现有工作成果及市政府颁布的分类房产建安造价标准、城镇基准地价资料为基础,结合市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确定估价技术标准和模型,开展评估结果测算、校验,建立估价技术标准和模型,实施存量商业用房批量评估。遵照区域连片、地段相连、用途相同、价值相近的原则划若干评估区域,在专家指导下,建立起标准房价格体系。
(三)成果应用阶段(2015年10—12月)
邀请软件开发公司、评估公司专家、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专家和市国土、市住房城乡建设、物价等部门领导对数据库完整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验收,并做好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力争取得防范执法风险、增加税收收入的成效。
六、工作要求
在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创新和实用相结合,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密切配合。存量商业用房评估工作既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税务机关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各尽其责,通力协作,进一步巩固存量房评估工作成果。要主动向三亚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度情况,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取得群众支持。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让公民了解存量商业用房评估机制的客观性、公正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取得群众对评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
(三)发挥团队力量,保证工作质量。市地方税务局、评估公司、软件开发公司、市相关单位组成攻坚工作团队,重点查找存量商业用房评估扩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原因,寻找解决办法,做到评估基础信息准确,评估工作程序合法,评估办法简便、实用,评估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四)全程跟踪督导。评估工作实施小组要对存量房评估工作进行全天候跟踪、督导,职能部门领导也要加强对工作督导,对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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