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号:冀环办发[2009]29号
颁布日期:2009-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环办发[2009]29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

现将《2009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9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环保中心工作,以实施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为重点,逐步开展环境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环保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各级门户网站建设和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深化网络安全工作,继续加强环境信息机构和队伍建设,为环境管理提供信息化保障。

一、“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

1、完善省及各设区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强化各设区市监控中心的规范化运行和管理。根据环保部、省厅建设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设区市监控中心进行统一核查验收。

2、按期完成全省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联网建设。加强国控、省控已联网企业排污口网络传输的正常、稳定运行和管理,制定《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工作管理办法》,加强联网工作的规范和统一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改进在线监控平台及调整数据采集与传输标准,开发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利用功能,为污染减排提供方便快捷的数据资源,为相关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管理依据。

3、开展对“双三十”重点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视频监控建设。

4、组织实施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能力建设项目。配合环保部统一部署,建设全省环境信息网络基础平台,在现有基础上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环境保护专网。

二、应用系统建设

5、完成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系统、726家重点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管理系统,省、市、县三级污染物减排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上述业务的数字化、科学化和平台化管理。

三、网站及办公自动化建设

6、以服务公众为宗旨,深化网站内容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按照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全面、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回复在线举报和在线咨询;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在线办事功能,努力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修订《河北省环境保护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办法》,年底前按照新的标准对全省市级网站进行评估,对优秀网站予以表彰。继续做好网络政务信息上报工作。

7、完善“河北省环保系统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功能,增加知识服务平台、企业基础信息服务平台等内容。

四、全省环境信息化管理

8、在环保部已出台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信息系统建设、软件开发、数据交换与共享等相关标准及规定,规范信息化建设,确保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9、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工作,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全省环境网络安全建设标准及网络保密规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和网络安全。开展全省环保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

10、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暂行)》制定我省环境信息化建设标准,从机构队伍、经费投入、设备配置及业务用房等方面加强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环境信息化工作调研、技术培训、专题交流等相关活动,不断增强环境信息化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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