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张伯轩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张伯轩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冀政字〔2015〕15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张伯轩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秦政呈〔2015〕11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评定张伯轩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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