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王明耸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王明耸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冀政字〔2015〕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王明耸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辛政请〔2014〕25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评定王明耸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士家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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