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实业通用散杂货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实业通用散杂货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冀政函〔2014〕122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所属2个5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进行对外开放验收的请示》(唐政字〔2014〕69号)收悉。经驻冀各查验部门对曹妃甸港区实业通用散杂货泊位(由东南至西北依次为一港池1号、2号泊位)口岸开放验收,同意自2014年10月31日起对外开放。

2014年10月31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