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更有针对性地做好今年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工作,筹措更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助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实现全年经济发展任务目标,市财政局全面分析了2015年中央和省财政预算报告,梳理汇总了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及资金安排情况,并将相关资金的争取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1、2)。同时,根据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争取资金总量、增幅、今年上级财政支持的重点,确定了2015年争取上级资金计划(详见附件3、4)。

希望各级各部门要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为破解当前融资难题的突破口,既要抓好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更要适应形势变化,争取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世行亚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资金。要结合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重点和方向,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掌握资金申报要求和分配进展,大力谋划做好项目库建设,提升争取资金成效。

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通报市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进度,并进行督导。年终通报排名情况,对争取资金成绩突出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落后的单位和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说明情况。

附件:1.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统计表

2.2015年省财政安排的主要专项资金统计表

3.2015年市直单位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计划表

4.2015年各县(市、区)争取上级财政资金

计划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日

附件1

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重点领域统计表

序号

支持重点领域及资金安排情况

负责争取

部门

1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中央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327.5亿元,增长6.3%,聚焦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47.88亿元,增长24.6%;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04.92亿元,增长18.7%,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

2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加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后补助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政策措施,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

3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推进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成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等。对因实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部分地方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

市财政局等

4

中央财政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98.04亿元,增长8.7%;公立医院补助资金125.6亿元。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力度。农村地区新增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重大疾病防治支持力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到所有县,中央财政继续按每个县30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范围。继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适当提高筹资标准。

市卫生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

5

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建制镇示范试点,支持重点区域连片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

市农办、

市扶贫办等

6

中央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69.63亿元,增长19.9%;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207.68亿元,增长7.1%。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的支持力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市民政局等

7

中央安排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1.58亿元,增长12.1%,进一步支持实施生态环境友好型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安排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152.45亿元,增长20.9%,支持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恢复并提升地力。加大对产粮、产油和制种大县的支持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安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427.56亿元,增长33.5%,加强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终端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市农开办、

市发展改革委等

8

中央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176.17亿元,增长21.4%;退耕还林工程财政专项资金308.65亿元,增长8.8%;安排林业补助资金350.89亿元,增长15.7%,进一步支持做好天然林保护,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市林业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

9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中央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243亿元,增长9.1%。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购建和运营管理,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盘活存量住房。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办等

10

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支持繁荣文艺创作和文化人才培养。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建立完善文化产业促进体系,推动重点行业快速发展。

市文广新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

11

中央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15.5亿元,增长9.5%,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投入力度,整合设立水污染防治资金,加强水污染治理,推进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央安排节能减排补助资金478.5亿元,增长40.4%,进一步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范围,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试点,建立对新能源汽车的全方位支持推广机制。

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附件2

2015年省财政安排的主要专项资金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全省

规模

负责争取单位

1

学前教育补助9000万元,高中教育补助6813万元,义务教育保障经费66647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900万元,城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279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补助1796万元,中小学教育培训补助1200万元、教育综合奖补500万元等

101646

市教育局

2

外贸发展

1630

市商务局

3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

1117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省级就业再就业资金17800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450万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3000万元

2225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人力资源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00万元,人力资源劳动保障事业发展1000万元

300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

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3600

市民政局

7

残疾人教育培训和扶贫示范基地800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719万元,康复示范机构能力建设300万元,残疾人贷款贴息等670万元

2489

市残联

8

疾病防控补助500万元,三无病人救助180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2634万元等

5204

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9

优生健康检查补助739万元,计生补助等942万元等

1681

市人口计生委

10

中医药事业补助、乡镇卫生补助等

940

市卫生局

11

精神文明建设1906万元,宣传文化发展3600万元,文化事业费1800万元等

7306

市委宣传部

12

贫困地区文化人才资金994万元,场馆免费开放541万元、文物保护640万元等

2175

市文广新局、市博物馆、

13

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1500

邯郸广播电视台

14

农村文化建设省配套资金

2996

市文广新局

15

保障房安居工程奖励

3000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6

社区矫正专项经费2000万元,政法补助管理费100万元

2100

市司法局等

17

非煤矿山综合治理

2359

市国土资源局

18

法院建设补助资金

2000

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

19

市县重点人防工程

2957

市人防办

20

出入境证件制作及管理费

3000

市公安局

21

工商系统市场监督

2500

市工商局

22

质监系统体制改革3000万元,技术能力提升3000万元,产品质量检测200万元

6200

市质监局

23

扶贫专项资金

50000

市民政局

24

农村面貌提升40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0000万元

14000

市农办、市环境保护局

25

农产品质量监测50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700万元,秸秆压块4620万元,动物疫情防控6399万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400万元,新型农业主体示范带动2500万元等

22750

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26

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

2000

市新能源办

27

节水灌溉与重点县配套24893万元,防汛抗旱2700万元,小型水利设施2680万元,饮水和引黄调水1045万元等

32898

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28

农业综合开发

20000

市农开办

29

地下水超采治理9000万元,试点补助13195万元等

22195

市农业局、市水利局

30

循环经济、污染防治补助5500万元,合同能源管理2000万元,电力需求侧9635万元等

17135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等

31

环境污染防治

13771

市环境保护局等

32

矿山环境保护治理1048万元,矿产资源开发800万元,两权价款分配市县36706万元,矿补征收经费5000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15000万元,矿产资源收入11418万元

69972

市国土资源局

33

造林绿化100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1460万元等

2620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34

工业转型升级51891万元,中小企业发展7440万元

5933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35

农业产业化23000万元,乳粉业发展11500万元,蔬菜产业发展5000万元,中药材示范基地6000万元等

46270

市农业局等

36

文化产业发展

16500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37

旅游业发展

7400

市旅游局

38

商贸流通发展10000万元,电子商务建设4600万元

14600

市商务局

39

邯郸产业园区建设补助

3000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40

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198407万元、养护300411万元,农村公路建设30000万元,道路场站建设11000万元等

540518

市交通运输局

41

引进外国专家人才1000万元,新型城镇化引智500万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580万元等

2720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2

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和产业化8120万元,传统产业升级与新产品开发2520万元,农业技术创新2620万元,社会公益技术创新1350万元,创新创业平台建设1940万元等

1709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等

43

农村财会人员培训

2500

市财政局

44

城镇污水处理2000万元,建设节能5500万元等

9800

市公用事业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45

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创富、妇女职业培训等

820

市妇联

合计

1206596

附件4

2015年各县(市、区)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14年2014年增幅2015年增幅2015年目标

合计17976255.8%10.7%1990149

大名县1802961.8%10%198326

临漳县1545005.2%10%169950

永年县1436790.6%10%158047

武安市14242122.2%8%153815

磁县103275-7.6%15%118766

曲周县12694913.9%8%137105

成安县1128567.1%10%124142

肥乡县1010347.2%10%111137

馆陶县982805.2%10%108108

邯郸县84379-6.8%15%97036

鸡泽县85414-3.3%15%98226

峰峰矿区79736-8.5%15%91696

广平县892296.2%10%98152

涉县867629.9%8%93703

邱县836546.0%10%92019

丛台区30275-0.4%15%34816

邯山区26981-10.1%15%31028

复兴区2566149.1%8%27714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10560-9.6%15%12144

冀南新区31684306.1%8%34219

注:今年任务测算原则是上年负增长的今年按增长15%、上年增幅8%以下的按增长10%,上年增幅高于8%按增长8%测算今年争取上级资金任务。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